买房这条路,不夸张地说山路十八弯。
从挑选房型、楼层、地段到看房、谈判等,于是等到签订合同时,纷纷觉得是大结局了,就放松了那根警惕的弦,稀里糊涂地就将合同签了。
二手房签约千万别闭着眼睛,一定要记住这七个不签,否则钱房两空,更有官司缠身!
01
不见到全部产权人不签约
现在很多房子都是共同所有的。
共同所有的房子在出售时,必须要得到所有产权人的同意。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丈夫或者妻子都是不能单独出售房屋的。
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产权人到齐,或者确实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如果产权人未到齐,又不能提供相应的委托公证书,那就不能在买卖合同上签字,签了以后,后期很有可能出现纠纷。
02
不拉产调不签约
签合同前,必须要拉产调!
产调又称不动产登记簿查询,是指对交易房屋的有关状况(包括抵押、查封、租赁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以保证交易安全。
只有做了产调,才能确认产权证的真伪、产权是否有抵押、产权是否有查封,产权是否有限制等。
03
不见到费用明细不签约
二手房涉及的费用非常多,各项税费、定金、服务费等,而这些费用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如果购房者在签合同之前没有了解明细,到时候签了合同后,就只能“认栽”了。所以,必须弄清楚每一项费用后,再确认签字。
04
不写好违约责任不签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大部分都是格式合同,而每套二手房都有不同的情况,很多二手房除了格式条款以外,还需要加一些附加协议。
比如有些合同未约定物业保证金,或者买卖双方需要自行约定的事项。
如果合同还未完善,附加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未拟定好,是不能签合同的,需要将买卖双方约定的事项全部白纸黑字写好后,才能签买卖合同。
05
不见到产权证不签约
产权证不是一句话,对方说有就有,必须亲眼所见。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不能在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如果房屋没有拿到产权证,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比如房屋产权不是他的,房子面积不真实,房子出现多次抵押等。
06
不确定自己的购房资格不签约
由于上海限购政策,在买房前一定要明确购房资格,千万不要万事俱备只欠“资格”,白忙活一场不说,合同签了也买不成,后面还有各种违约纠纷在等着。
07
不确定自己能贷款不签约
贷款买房是大部分购房人的选择方式,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愿贷到款。
征信、年龄、银行流水、收入、婚姻关系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是否顺利贷款。在这些没确定好的情况下,一定不要签约!
以上“七不签”就是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大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选择一家靠谱的房产经纪公司帮助规避风险,尽可能地仔细和谨慎地审核合同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