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唐伯虎点秋香》中,唐伯虎为了进入华府,扮作卖身葬父的穷苦孝子,于是才有了在华府门前那一经典片段。
“卖身葬父”顾名思义就是父母病逝之后没钱安葬,作为儿女只有将自己当作商品卖掉,好换取银两安葬父母。那么,在古代安葬父母,难道不能自己挖个坑埋了吗?
“卖身葬父”出自元代郭居业所撰《二十四孝》,其中关于东汉(另说西汉)时期董永卖身尽孝的故事,其也是民间四大传说之一。
“董永家贫,父死,卖身贷钱而葬。及去偿工,路遇一妇,求为永妻。俱至主家。令织缣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归至槐荫会所,遂辞而去。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织缣偿债主,孝心动苍穹。”
大概就是董永家里非常贫困,父亲去世后没钱安葬,只有将自己卖给财主,后打工还债。路途上遇到一女子,女子自称无家可归,主动要求做董永的妻子。到了财主家,财主要求董永织出300匹细绢才能抵消债务,两夫妻一个月便完成了任务。
归家途中,走到一棵槐树下,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上的七仙女,因受董永善良孝顺而感动,于是专程下凡帮助他。
这个传说故事也成了“孝感”这一地名的由来。
当然,董永的故事添加了神话传说或许有些夸张的成分,并非真实记载。但艺术创作来源于生活,以古代父母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卖身葬父”的出现也不是不可能。
比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早年贫困,父亲去世后没有土地就差点沦落到卖身葬父的地步,后来得到一地主的馈赠才得以安葬父亲。
那么回到上面的问题,父母去世后为什么不自己挖坑埋了?
首先是土地的问题。古代土地为私有制,大多数土地掌握在地主老财手里,作为靠给地主种地拿佣金的普通农民,是没有权利在地主的土地上挖坑安葬父母的。
除了种庄稼的土地,无人耕种的荒地也是属于朝廷的,要是被官府发现非法开垦土地,搞不好还要受牢狱之灾。
其次,葬礼也就是“凶礼”,作为古代五礼之中重要的一礼,葬礼的要求也比较复杂,因此也需要耗费大量金钱。
而古时候很多底层老百姓穷得连棺材都买不起,古代讲究“入土为安”,有不好好安葬会变成孤魂野鬼的说法。
《唐律疏议》就规定:“谓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二千里”。意思是父母去世后不举丧,自己悄悄埋葬,官府知道后会被流放。
所以在孝字当头的古代,“随便挖个坑埋了”这种做法就算是再穷的人也是不能接受的。哪怕穷得什么都没有,万不得已之下也要“卖身葬父”。
并且这也是一种穷人生存下去的方法。
若为男子,可卖给有钱人家做苦力,而女子可为人妻妾生儿育女,或为奴为婢。
不管怎样,都走到卖身葬父这个地步,不管卖到什么地方,起码最基本的生活能得到保障,不至于沦落到当乞丐流民的地步。
另外,汉朝之后,“举孝廉”成为一种人才选拔制度,因此,卖身葬父也被一些人用作上升通道,也被当做为自己贴金的机会。
所以说,各方面的条件制约,导致在古代形成了这种另类的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