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先生提出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8000元至1万元是较为合理的新起征点。提高起征点后,众多中低收入阶层的工薪群体将成为最大受益者。他们手中可支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提升,消费意愿也会随之增强。消费的增长将有力拉动经济发展。

现在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自2019年开始实施的,其中个税汇算清缴扣除事项有子女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购房贷款利息和租房租金支出、瞻养老人支出等。
综合测算下来,个人月收入1万元,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00元左右,每月影响这类人员收入约200元。
现行的个税征收是以个人来计算的,假如个人月收入1万元,扣除5000元,为方便计算假定无其他扣除因素,区间个税税率3%×(10000-5000)×12=1800元。如果此人为夫妻二人子女二人的四口之家庭,家庭成员中只有本人每月1万元的收入,房贷每月本金利息要偿还4000元、生活费(吃饭、穿衣)2000元、瞻养老人1500元、车辆(燃油、保险)1000元、人情往来支出1000元,加上生病、违章罚款等不可预见支出,实际上四口之家的日子并不宽裕。

事实上在个税扣除方面,只考虑了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周期240个月),没有考虑偿还本金支出。只考虑了子女教育、瞻养老人等有限性的支出,而没有考虑校外补课、特长教育(钢琴、绘画、歌唱、体育)、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支出。
从支出的边际效率来说,对于中等收入家庭,每月缴纳的这一、两百元个税,恰恰是他最需要的,最想花费的部分,也许这个家长想领着孩子逛个街买件衣服、买个玩具、吃个饭,缴纳了个税,没有了这点收入,他需要更加精打细算,从而抑制了消费欲望,事实上这也是居民消费持续低迷的重要原因之一。
时逢盛会,支持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