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根据公开信息,赣州金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东华理工大学抚州校区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总成交金额1011600元。然而,中标企业的资格却引发了一些质疑。
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明确标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该规定包括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根据公开信息,赣州金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一些问题。该公司2023年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而受到行政处罚,并被罚款54495元。此外,该公司风险总量高达42个。该公司曾5次被列为被执行人,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11月30日,该公司曾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而受到行政处罚。
该公司曾5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该公司被起诉的裁判文书有5条
该公司被起诉的法院公告有3条
这些信息引发了人们对赣州金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质疑。该公司是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受到广泛关注。
作为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仁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协助投标人处理投标单位资质审核时,应更加细致入微地对投标单位的合规性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赣州金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否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采取相应的调查和处理措施。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方参与者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
注: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联系中企信用网。136 930 188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