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公布了对合肥久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因在合肥市方兴大道(汕头路-南淝河路)项目中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行为,被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合肥久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中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发生了“2021.12.3”生产安全事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过调查认定,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合肥久华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这是对其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厉警告。
此次事件提醒所有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