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发生在光绪七年,也就是公元1881年三月初七日,高邑县的间歇性精神病人武五殇突然在家里发病,用菜刀乱砍他母亲武李氏,母亲头顶被砍了一刀后,仓促用左手抵挡,食指、中指、无名指也被砍伤,母亲转身逃跑,被武五殇砍中后脑,当即死亡。
经过调查,武五殇在一年多前就患病了。在清朝,家里有精神病人必须报官,家人还得把精神病人锁起来。武李氏心疼儿子,既没有报官也没有上锁,没想到惨死在儿子手里。
虽然武五殇的精神病经过调查是事实,但按照清朝的判例,“子殴杀母之案无论是否因疯,悉照律凌迟处死。”所以,武五殇最终被凌迟了。
这还没完,按照《大清律》,“疯病之人,其亲属邻佑人等容隐不报,不行看守,以致杀人的,照知人谋害他人不即阻挡,杖一百。”
按照这一款,武李氏作为受害者已死不予追究,武五殇的哥哥武三殇、武四殇,邻居武憨子,还有乡地(乡约与地保的并称,清代一乡之中,乡董或乡长以下设庄头、乡约、地保各一人,分管乡里杂务,皆为无俸役职)谷元义因为不将武五殇得了精神病的事情报官,又不看守,以致其杀死亲生母亲,全都应该打一百板子。
幸运的是这年五月十四日,朝廷大赦,打板子这种轻罪,也就免了。
满清那群精神病,入关杀的汉人十室九空,谁偿了命,谁能那他们亲属邻居问责……额,拜拜天地,天地收……曹贼梦里杀人,结果被神人梦里砍了脑袋,真是报应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