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那个相好的前两天走了,走的时候满面春风笑嘻嘻的向我挥了挥手,看样子这两天吃饱了也没少拿钱,而老四一脸憔悴的站在宾馆门口望着相好的远去,我问老四:给了多少钱?老四说给了2500元。我当时一惊,他3000多一点的工资,楞给了相好的2500?再交500的房钱……现在快深秋要起风了,以他的腿脚 这哥们吃屁都赶不上……
我告诉开宾馆老板赶紧要钱,省的欠着不给,老板一脸无奈的说:迟了,他说没钱了。好吧,看来老四也是一个痴情的冤大头,人家拿他的钱回去养自己男人了……我也是服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也叫本事,世人谁不是在忙忙碌碌中努力挣扎,只要能搞来钱有什么可丢人的?
今天我正坐在门口看来来往往的车时,老四一脸谄媚的走过来告诉我说他一个兄弟给别人当法人,被上网通缉了,我挺奇怪的,这怎么就给别人当法人了?他说那个兄弟是老光棍,爹妈死了没有了亲人,有人找他当了一个公司的法人,然后这个公司里的就卖票……再然后东窗事发上网了……
我里个去,我问他当法人挣了多少钱,说是挣了8000块钱,我问老四他这个兄弟多大了,说是56岁了,哎,这是典型的贪小便宜吃大亏,为了区区8000块钱葬送了自己的一生,我说赶紧让他自首去吧,别跑着了,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不行,肯定能给你逮回来,不如早点自首供出同伙说不定还能轻判呢。老四告诉我说他也不知道这个兄弟去那了……好吧……
可能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吧?什么人找什么人……想挣点省劲的钱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