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ST榕泰,600589)发布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被告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付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750万元,并支利息、复利和罚息。根据判决书,公司可能承担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和保 全费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还陷入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自2021年5月15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后投资者便发起索赔,如今已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该索赔案仍在持续立案中,还未参与索赔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准备材料提起索赔,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包含印花税、佣金等在内的投资损失。
根据最高法院2022年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应赔偿投资人的损失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综合目前情况,结合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发布的公告内容,凡于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股票,并于2020年5月22日以后卖出或仍旧持有广东榕泰(ST榕泰,600589)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