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翔环境,30036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传来最新进展:日前又有一批投资者提交成都中院立案。需要注意的是,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5月23日截止,在仅剩的10天时间里,再次提醒还未参与索赔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报名参与,错过将不再享有胜诉权。
天翔环境(300362)第一次被行政处罚是在2019年5月23日,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很快过期。据公开信息,该案件此前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且部分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第二次被四川证监局作出处罚是在2022年4月22日。经查明,天翔环境(300362)存在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两大违规行为。
依据法院判决结果,以及天翔环境(300362)再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的索赔条件扩大。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天翔环境(300362)的索赔条件为:(1)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12日之间购买天翔环境股票,并于2018年10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翔环境(30036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21年4月30日到2021年10月27日之间买入天翔环境(300362)股票,并且在2021年10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翔环境(30036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