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针对苏丹前在任总统巴希尔逮捕令的执行现状

问夏评国际 2023-08-13 17:37:00
2003年至2008年7月,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武装冲突中,发生了严重的国际罪行。这些罪行直接导致国际刑事法院签发了两份针对对时任苏丹总统巴希尔的逮捕令。 2009年3月4日,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分庭对巴希尔总统发出了第一份逮捕令,罪名是五项危害人类罪和两项战争罪。2010年7月12日,又对巴希尔发出了第二份逮捕令,罪名是三项种族灭绝罪。随后,国际刑事法院通过书记官处将逮捕令送交安理会、秘书长、国际刑警组织和签署《罗马规约》的108个缔约国,并呼吁国际社会广泛合作,确保巴希尔被逮捕并移交国际刑事法院。 然而,自逮捕令自签发以来,逮捕令的执行状况一直不佳,也导致直至巴希尔被迫下台,其也一直未能被逮捕并移交到国际刑事法院。如下是一些国家具体的执行实践: 2010年8月27日,肯尼亚为新宪法举行庆典活动,活动地点为首都内罗毕。当天,苏丹总统巴希尔应肯尼亚总统姆瓦伊·齐贝吉的邀请,出席了活动。第一预审分庭为此发布两项决定,主要涉及向安理会和《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以下简称“缔约国大会”)通报巴希尔访问肯尼亚共和国和乍得共和国的情况,以便采取任何他们认为适当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针对预审分庭的指控,时任肯尼亚外长的韦坦古拉表示,邀请国家的邻居出席这种历史性的庆典是很自然的事情,苏丹是肯尼亚的邻居,到访的苏丹总统就是肯尼亚的客人,这一行为不需要向任何国际法主体道歉。作为《罗马规约》缔约国,肯尼亚的做法分明不是从规约角度出发,而是从非盟立场思考——认为国际刑事法院对巴希尔发出的逮捕令威胁到达尔富尔的和平努力。 2016年5月12日,巴希尔应邀参加乌干达当选总统约韦里·穆塞韦尼的宣誓就任典礼。在就职典礼致辞中,穆塞韦尼批评国际刑事法院干涉非洲国家管理的内政,并表示,每个国家都有能力管理自己的事务,国家的主权应该受到尊重。7月11日,第二预审分庭认定,乌干达共和国没有履行与法院合作的义务,未遵守将巴希尔逮捕和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的请求,并将其未遵守合作义务的情况提交缔约国大会和安理会,由它们采取进一步的必要措施。 2011年10月14日,巴希尔前往马拉维参加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作为《罗马规约》缔约国的马拉维未对他采取逮捕措施。为此,国际刑事法院第一预审分庭于12月12日做出决定,将马拉维未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的情况提交安理会和缔约国大会。在提交的意见书中,马拉维主张,非缔约国不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且巴希尔依照习惯国际法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如果对其采取逮捕和移交措施,势必侵犯其权利,因此,两项义务存在冲突。预审分庭则表示,习惯国际法的国家元首豁免因国际罪行产生例外,所以,依照国际刑事法院的请求对嫌疑人采取逮捕和移交措施与习惯国际法项下的义务不存在冲突,且法院的管辖权不会受到巴希尔身份(非缔约国国家元首)的影响。除此之外,马拉维还主张作为非盟成员,理应与非盟保持统一立场——拒不遵守国际刑事法院发出的逮捕和移交巴希尔的请求,但预审分庭否定了马拉维依赖非盟立场这一观点的法律可行性。不过,这没能改变马拉维的立场,只是使其不得不避免与巴希尔产生联系。在此背景下,作为2013年非盟轮值主席国的马拉维放弃了举办非盟峰会的机会,将峰会的主办权交回非盟总部所在国埃塞俄比亚。 2011年,巴希尔出席乍得总统代比的就职仪式,并在仪式结束后顺利回到苏丹,这无疑是乍得再次挑战与法院合作的义务。12月13日,第一预审分庭对此事项做出决定并明确提出,缔约国以及非洲联盟不能依靠《罗马规约》第98条第(1)款拒绝遵守国际刑事法院关于逮捕和移交巴希尔的合作请求。 2013年7月14日,巴希尔为参加为期5天的非洲联盟传染病特别峰会去往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按照会议议程,整个峰会将在7月16日结束。然而,就在闭幕式的前一天,即7月15日,国际刑事法院第二预审分庭向尼日利亚提出,在苏丹总统巴希尔访问阿布贾时立即将其逮捕,并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的请求。在此期间,尼日利亚人权律师对于巴希尔的出席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并向高等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政府控制住巴希尔。最终,迫于尼日利亚国内外的双重压力,巴希尔于当地时间15日下午3点,抵达阿布贾仅24小时之后就离境返回苏丹。 2014年2月26日和27日,巴希尔出席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首都金沙萨召开的区域性会议,刚果没有对他采取逮捕措施。4月9日,第二预审分庭就此事项做出提交安理会和缔约国大会的决定。 2013年9月18日,第二预审分庭在得知巴希尔可能会前往美国出席联合国大会时,便向美国主管当局提出了在其入境时将其逮捕并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的请求。并强调,早在两项逮捕令发出后的2009年3月6日和2010年7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就曾向所有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的安理会成员(包括美国)转交了逮捕和移交嫌疑人的请求。尽管非缔约国不承担任何义务,但安理会第1593(2005)号决议敦促所有国家与法院充分合作,美国自然也包括在内。不过,美国以“反对苏丹领导人参加联合国大会”为由,没有及时为巴希尔办理赴美签证,导致此次出访未能成行。 2015年5月,国际刑事法院在得知非盟峰会将会于6月7日至6月15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消息之后,通过普通照会形式向南非主管当局传达了请求依照《罗马规约》第86条、第89条将巴希尔逮捕的意思。南非起初并未就此事作出回应,直到6月11日,向书记官处提交了召开紧急会议的请求,要求启动《罗马规约》第97条磋商程序,得到国际刑事法院的同意并于次日下午5点顺利举行。会议中,法官指出,南非有义务逮捕出现在其境内的巴希尔并最终移交给国际刑事法院。 随后,6月13日,巴希尔进入南非领土。就在当天,缔约国大会主席西迪基·卡巴在第25届非洲联盟首脑会议即将召开之际,对于两项逮捕令仍未执行的状况深表关切,并在此方面敦促成员国遵守与法院合作的义务,呼吁南非确保在收到的资料得到证实的情况下执行逮捕令。但最终,南非未采取任何逮捕巴希尔的措施,放任巴希尔顺利回国。 对于这一事项,第二预审分庭于12月8日发布一项举行公开听证的决定,目的是依据《罗马规约》第87条第(7)款判断南非是否遵守了法院提出的对巴希尔进行逮捕并移交的请求。2017年7月6日,第二预审分庭就南非未执行国际刑事法院提出的对巴希尔的逮捕及移交请求事件作出决定,认定南非行为属于违反《罗马规约》的行为,但基于对合作相关事项的考量,认定此事件不需提交安理会和缔约国大会。 就在国际刑事法院对南非不执行事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巴希尔于2017年3月28日抵达约旦,出席第二十八届阿拉伯首脑峰会,约旦国王亲自赴机场迎接。会后,巴希尔顺利返回苏丹。12月11日,第二预审分庭认定约旦没有履行《罗马规约》逮捕巴希尔的义务,这一事项应当提交缔约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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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4 12:52

    当了个通缉犯好像挺光荣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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