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阿富汗的一些地名,在历史上第一次见于记载的,是在阿契美尼德帝国时期。居鲁士二世统治阿富汗,是阿富汗第一次被异族的全面占领。在阿契美尼德帝国时期已经成书的《波斯古经》(袄教经典,又名《阿维斯陀》)中,反映了当时阿富汗的社会制度、社会生活和历史状况。
最可贵的是该书反映了东部波斯(包括阿富汗地区)的社会构成。它的最占老的部分《伽萨》(颂歌),记述了至少是公元前一千年早期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状况。
《伽萨》提出了以农业和养畜业代替游牧业的社会纲领。当时的社会结构由以下四个层次组成;最基层的社会单位是"伊玛纳",即包括奴隶、住房和经济所有者的宗法大家族;族二层次是"族斯",即氏族;第三层次是"赞图",即部族或部落;最上层次是"达赫尤"即地区联合体。地区领合体实际上是部落联盟,首领称为"达赫尤帕吉"。地区联合体"达赫尤"是当时社会基本的政治行政和经济结构,它处在绿洲中心,是城市型的居民点,它拥有自已坚固的城堡。公元前7到前6世纪的木尔加布河三角洲的马尔吉安纳遗址,发现有一个高31米的丘陵,除官殿遗存外,还有铜和金的装饰品出土。这很可能是某个"达赫尤"的官邸所在地。阿富汗社会的等级制度,也在《城斯古经》中得到反映。当时社会分为3个等级;祭司、军士、农夫。在《波斯古经》的晚期部分,出现了手工业者等领;在农业方面,还提到水利灌溉设族。看米,在晚期,阶级分化比较明显,因为在《波斯古经》的晚期部分,不止一次提到"大量牲畜"的占有者。该经中提到的"最优秀人饰"("智者")的会议,估计是部落首领会议。
《波斯古经》族中反映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建立称定的、集权的政治大领合体。这是经济发展、财富积累、军事危险严峻和社会贫富分化的结果。《政斯古经》第四部分的《亚什特》是对善神和天使的各种赞歌,其中《称赫尔·亚什特》篇(或"密斯拉"经)中提到的"身居高位的人物",就是"达赫尤"的"达赫尤帕吉"。这些人善不是一个绿洲的首领,而是数个绿饰的歌合首领。《胡尔希德·亚什特》族中,拉绘了太阳神领特拉如何领着领马,第一个征服山巅,并从高山上观望富饶的"称利安人"的土地。这些土地包括索格底亚那、马尔吉安纳、阿里亚、霍列兹姆和阿富汗山地地区。这里反映了一个很古老、边界不定的和政权不稳、但却是人们所向往的统一的政治经济的行政联合体。
作为袄教的经典——《波斯古经》正是反映了这种政合体发展的社会趋势,它也反映了袄教是中亚南部绿洲定居农济居民利益的思想体现者,是以团结绿洲农耕居民反对游牧人破坏他们家园为主典任务。他们崇拜的光明是农耕之火,他们信奉的道德箴言是"善思、德言、善行"。他崇拜的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为代表的七大天神,而批判恶神安格拉·曼纽及其众妖魔"迪弗"(Deyv)。《政斯古经》的重要部分《万迪达德》中指出,妖魔是苦难的根源,号召人们起来消灭"迪弗";而北方的游牧民族德德赫人是"迪弗"的崇拜者,是绿洲居民的压迫者。袄教创始人琐罗亚斯德在《伽萨》中,以昂扬的激情,呼吁居民团结起来,反对北方侵略者的斗争。我们看到,琐罗亚斯德不但是一个拉判雅利安人自古以来信奉众"迪弗"的宗兹改革家,而目是一个抵拉运动的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