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金融新规热读(4月刊)

毕马 2024-05-24 11:50:39

毕马威《金融新规热读》为监管动态跟踪专题报告,我们持续关注金融业重要法规及政策变化,协助金融机构有效应对监管变化,以持续优化合规管理效率和效果。

4月金融新规概览

范围与内容:4月,国务院、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外管局、中市协等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共发布重要新规23项,包含正式发文19项,征求意见稿4项,涉及信贷业务、存款业务、支付业务、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资本市场建设、非银机构管理等重要业务及管理领域。

趋势与观察:

政策保障“五篇大文章”:多部门围绕“五篇大文章”领域协同发力,发布一系列扶持利好政策,从推进新型工业化、助力设备更新、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等多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利用金融资源引导推动产业发展。

资本市场改革快步推进:新“国九条” 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描绘了清晰的路线图,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稳步推进。预计未来将有系列配套新规陆续落地。

增强融资消费便利,促进经济活力:多部门联手,综合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便利,促进汽车贷款,提供商业领域支付便利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等方面发力,旨在从融资端和消费端提升便利性,增强经济周转活力。

重点新规速读

《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键词:金融监管、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办法》基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修订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并明确各监管局可以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辖内行政处罚阶次、幅度以及适用情形进行合理细化量化。对比《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将金融监管总局监管的各类机构全口径纳入了适用机构范围。《办法》体现了惩戒威慑和教育引导的双重目的,其出台有利于提升处罚办理质量,推动监管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对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的行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已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键词:汽车贷款、以旧换新、违约金减免

2024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旨在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从主要内容来看,《通知》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同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人行各分支机构、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将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等。《通知》给与了金融机构更多业务自主性,鼓励其根据自身风控能力开展差异化竞争。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通知》要求,更好支持合理汽车消费需求。

《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

关键词: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融资、普惠金融

202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旨在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十二条,按照“四个加强”的基本思路,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平台优化整合、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等。承接《实施方案》,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与征信机构将全面采集金融信用数据,推动平台强化信息归集共享,提升数据质量,深化信息开发应用,提升服务效能,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支持金融机构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关键词: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国九条”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旨在未来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优化上市公司质量结构,持续增强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加快形成资本市场良好生态。《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等。《意见》将促进金融机构的业务规范与风控强化,以及业务模式与服务转型。未来证监会将会同行业自律组织、交易所等组织《意见》实施的落实安排,共同形成“1+N”政策体系。

《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先进制造、新型工业化、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

2024年4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旨在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先进制造,引导金融机构以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主要内容包括:围绕重点任务,着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产业科技创新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工业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增强金融专业化能力。单列制造业信贷计划,持续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研发费用损失险等承保业务,支持产品研发和应用;持续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等。《通知》一方面将运用金融资源引导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产业与技术升级;另一方面将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以制造业企业的实际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完善金融供给端的产品与服务体系。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银行)

关键词: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

2024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起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保障《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落地实施,推动新旧支付业务分类方式平稳过渡。《条例》已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细则》作为配合《条例》的部门规章,拟对各项管理要求进行细化。例如在机构设立、变更与终止方面,《实施细则》细化了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和材料、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等;明确了支付机构分公司备案,支付业务许可证展示、灭失公告、补发、换发等要求。在支付业务规则方面,规定储值账户运营、支付交易处理业务分别细分为Ⅰ类、Ⅱ类,并明确新旧分类方式对应关系;对支付机构制度建设作出规定,要求支付机构应将监管要求全部纳入其公司制度;分段阶梯式设置支付机构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明确用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管时限、收费调整要求等。同时,《实施细则》拟给与机构最少12个月,最长近5年的过渡期,以支持支付机构和支付业务的平滑过渡与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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