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至金店欲购金手镯赠婆婆,试戴时手镯变形。金店索赔5000元维修费。试戴损坏商品,顾客应否赔偿?详情待析。
赵丽为西安人,婆婆将迎六十大寿,她打算购买金手镯作为寿礼。于是,她前往西安一家黄金珠宝店,精心挑选合适的礼物。
小张在柜台热情接待赵丽,推荐了一款标价22800元的足金手镯。
赵丽对手镯颇感兴趣,请销售小张取出展示。小张递过手镯,赵丽先掂量其重量。
赵丽尝试将手镯戴上,因口径略小,便用力撑开,不料手镯因此发生形变。
赵丽一惊,迅速摘下手镯,确认其已变形,表面伴有细微划痕。
赵丽深感震惊:"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
店长说:“我们要确保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顾客需求,这样才能增加顾客满意度,进而提升店铺业绩。”
赵丽认为,作为消费者,她有权试戴商品,金店未履行提醒职责,因此损失不应由她承担。
赵丽被金店要求赔偿5000元修理费,双方协商无结果。金店遂将赵丽告上法庭,索赔手镯的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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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称,赵丽试戴商品时力度不当致其变形,应负赔偿责任。因该商品无法直接销售,需专业维修,维修费用应由赵丽承担。
赵丽主张,试戴为购买珠宝的必需步骤,金店未充分提醒,未明确商品特性,因此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真实信息,含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消费者购买时有权知晓商品真实情况。
经营者须对贵重商品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如由专业销售人员协助试戴,并提前说明商品特性及注意事项。
本案中,金店未充分履行提醒指导顾客试戴贵重商品的义务,对损失有过错。赵丽试戴时确实损害了商品。
法院判决赵丽需支付金店修理费2000元,同时决定双方共同承担此次损失。
足金手镯易变形,金店未提醒引争议。消费者应知贵重物品需轻放。对此判决是否合理,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