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语柳琴情 2024-09-07 16:14:40

看守所和拘留所,这两个名词听起来相似,但实际上它们在性质、功能、羁押对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下面,我们就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了解它们的区别。

一、性质与功能

看守所:主要是羁押那些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它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被羁押人员的安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简单来说,看守所就像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中转站”,专门用来暂时关押那些可能犯了罪,但案件还在调查、审判中的人。

拘留所: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需要受侦查机关调查的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判决前暂时羁押的处所。它的主要功能也是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与看守所不同的是,拘留所主要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或者是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

二、羁押对象

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部分已决犯。这些人往往是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调查或审判中。

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比如打架斗殴、赌博、卖淫嫖娼等行为被警方抓获的人。此外,还包括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比如那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

三、管理方式与活动范围

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管理较为严格,强调安全和监管。在押人员的活动范围通常较为有限,日常行动受到严格限制。同时,看守所还会对被羁押人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司法程序。

拘留所:虽然也有一定的管理制度,但相对于看守所来说,管理相对宽松一些。被拘留人员的自由度相对较大,活动范围也更宽松一些。拘留所也会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如饮食、住宿等,并组织一定的文体活动以丰富被拘留人的精神生活。

四、会见规定

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未审结期间的会见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家人和其他非律师人员一般不允许会见,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防止串供等行为。

拘留所: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按规定可以会见家属。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并经过批准,家属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见被拘留人员。

五、羁押期限

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而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拘留所:被拘留人员的羁押期限一般较短。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15日,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20日。司法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5日以下。

综上所述,看守所和拘留所在性质、功能、羁押对象、管理方式、会见规定和羁押期限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司法体系和羁押制度。

1 阅读:274

语柳琴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