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鉴于被告身份的特殊性,行政诉讼之路往往显得尤为复杂且充满挑战。在向司法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遭遇重重阻碍,例如立案受阻。那么,当遭遇法院不予立案时,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如何应对呢?今天北京京坤律师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我们需明确的是,一旦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
其次,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若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则必须予以登记立案。对于当场难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形,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出具收讫凭证,随后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若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应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并明确说明理由及需补正之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满足条件,法院应当予以立案,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拒绝接收起诉材料或拒绝立案。即使起诉条件不符,法院也应出具书面裁定,详细阐述不予立案的理由,并明确指出需要改进或补充的内容。
京坤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当遇到法院拖延立案或拒绝立案时,切莫轻易放弃维权,而应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冷静与理智:面对困境,保持冷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不失去维权的信心与决心。
向上级法院投诉:若法院未依法立案或未出具任何裁定,被征收人可立即向上级法院投诉,要求责令下级法院改正。根据法律规定,上级法院有责任对下级法院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若投诉无果,且法院仍不予立案,被征收人可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一级法院在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将立案审理,或指定其他下级法院进行立案审理。
总之,在征地拆迁这一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被征收人应时刻警惕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一旦遭遇法院立案难等困境,务必及时咨询北京京坤律师,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