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考上大学在省城打工,开车陪领导办事,偶遇前女友参加同学聚会

半烟来看生活 2024-12-23 03:08:09

我没考上大学在省城打工,开车陪领导办事,偶遇前女友参加同学聚会,她看我是司机连电话都没留

我叫张小明,家里穷怕了,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就在老家的县城随便谋了一个工作,攒钱准备再读大学。作为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能在县里混个暂时的饭碗就不错了。

单位是个小作坊,家底太薄啥也做,无牌无证地开着柴油三轮车,给农村跑跑腿送点货,有事没事就往县城里扬长而去。我毕竟有文化,虽然当起了"笑傲江湖"的三轮车夫,单位也重用我,除了跑腿我还帮着处理点单据手续。

小城镇就那么回事,无所事事的孩子们整天游手好闲混日子,唯一期盼就是能在县里谈一场露水般的小姑娘恋爱。我那会儿也没啥雄心壮志,每天开着我的"宝马"在街上瞎晃悠,就指望着遇上点儿桃花运。

果然,有一天我给农资超市送货,院子里有几个姑娘在玩,其中就有我初恋情人小红。小红是赫赫有名的县城校花,家世不错,曾经是我朝思暮想的白日梦对象。我鼓起勇气笑嘻嘻打了声招呼,没想到小红竟也向我微微一笑,于是我们就这么"重逢"了。

姑娘家年纪小小就撩拨人心,我跟小红展开了一段失足少年的爱情。我们总是我开三轮车,她骑自行车在街上并排慢游,聊着青春的稚气,享受着情窦初开的甜蜜。两小无猜又怎会知晓什么是远大理想,对我们而言,整个世界就在县城这么一点点地方。

不过小红家中有眼光,很快就看出我这个"窑子开荒"的前途了。有一次我约她去青年公园,她来了没多会儿就匆匆离开,扔下一句"你也混不出个什么名堂"。我被她伤透了心,混乱中大哭了一场。

后来她考上了附近一所不错的大学,很快就与我渐行渐远,最终把我这个"太阳男孩"远远抛在身后。我倒也不恨她,她终归是穷小子我得不到的那朵高岭之花,要怪只怪我们家当初太穷,让我这个熟悉的陌生人,无法同她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

就这样,小红去上大学读书了,我却只能继续开我的三轮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混个温饱。命运有时就这般的戏剧性...

后来我混了一阵,觉得这种日子也不是个事儿,于是毅然辞职,准备到附近的省会城市碰碰运气。地球是圆的,一边潦倒一边辉煌,上苍给了我们每个人一个机会,关键看你肯不肯跳出舒适区拼搏。

来到省城,我先住进了一家叫"情缘之家"的小旅馆,一边打工一边找机会。这旅馆是按月租的,虽然环境很一般但相对便宜,一个月才三百块钱。我算来算去,觉得对我这种人来说,暂时也无以为家了。

可旅馆真不是住人的地方,早餐永远是咸菜残羹,午餐只有臊子面,晚餐就是几个卤蛋和一听啤酒。房间里也脏乱差,狭小逼仄,冬天冷夏天热,楼道里堆满了杂物。搞不好隔壁邻居还是个小三,半夜里男女的喘息声连成一片,我的床伴永远是蚊子和壁虱。

不过生活就是这样,阶层固化、贫穷遗传,有多少下岭村孩子比我更惨?反正我在这里只是暂时落脚,等找到门路就得奔向远方。

首先我就先在附近的工地待业,最基本的活计就是趟混凝土,一天下来也就挣几十块钱。每天只能吃上一顿,剩下的钱被房租和伙食费掐去一大半。日子一点都不好过,我整个人瘦的跟根棍儿似的。

但幸运总会青睐有志青年,终于有一天,我在工地干活时被施工队的队长看上了。那是个满脸横肉、脾气暴躁的东北大老爷,可能因为我比较老实、能吃苦,所以破格把我留在他的车队里,开起了施工车辆。

这一开,日子就好过了许多,不仅有较高的工资和补贴,还有正儿八经的社保,也算服务社会、受过教育的体面劳动了。当然,以我们的身份地位,终究是服务于人的苦力。但相比起以前那种过分自由却无权无势的生活,现在已经是难得的安稳和保障了。

慢慢一年过去了,我在车队混得不错,不仅有了一些积蓄,而且受过的教育和懂点文化,也让我在同事里脱颖而出,慢慢得到了重用。无他,不过是因为我们出去办事时,有时候需要跟别的单位打交道,文化人总归是比较得心应手一些。

施工老板是个相当精明的老家伙,当然也看出了我的这个优势。有一次他跟我闲聊,才知道原来我读书也没读几年,但在他们这些操作工里算是"文化人"了。他说,你跟着我们总有一番出息,将来说不定我就把单位的文职工作也给你干了。

就这样,慢慢地我确实得到了老板的重用和升迁。虽然外表上好像还是开车在路上跑前跑后,但实际上工资已经翻了两番,而且随时可能被提拔为正儿八经的管理人员了。日子越过越有奔头,我也是日益自信起来。

前前后后,我已经在车队工作有三四年了。这一天,老板的手下打电话来,说老板要我开车到市中心一家宾馆去,听口气好像是有要紧的事情。我赶紧开车过去,结果才知道原来老板已经托人在宾馆定了包厢,准备请几个新老客户吃顿大餐,谈点合作上的事。

我原以为只是简单送个汽车机修理厂的零配件之类的活儿,没想到摇身一变就成了老板的"贴身侍卫"。不过在建筑工地混那么多年,我也见过不少世面儿,虽然有点小紧张,但到了现场还算从容自在。

宾馆的包间里已经坐了七八个人,都是些精神矍铄的中年男人。见了我俨然就变了神色,冷冷打量了我两眼,一个人还看了看我的脸色和体格。我暗自嘀咕,您瞅啥呢?兄弟我也是血气方刚的老番狼,您看上我了啊?

但我也就是胡思乱想了一下,很快就被另一阵电话声打断。原来是老板的一个合作伙伴来电话了,说是要过来但被堵在路上,于是老板就让我过去接应一下。

我开着车在城里绕了大老半天,才在一家同学聚会餐馆门前遇见了等候已久的那位客人。人家见了我的车,就很自然地示意了示意,表示请我将他接上车。

车上,我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几句。原来这位客人今年同学聚会,难得乡情难却,才会怠慢了时间无法及时赶到宾馆与老板会和,反倒让老板亲自派车来"特邀"接驾。

我自然是大度宽容,既然人家怀里揣着那么多金钱,我们这些穷苦人哪里还敢小家子气去计较那么多呢?一路上我还是相当恭谨、殷勤的,时不时瞥上一眼后视镜,以示我足够专心。

可就在经过一家饭店的时候,车窗外突然传来一阵吵闹的人声。我习惯性朝外看去,却在那座气派的餐厅里看见了一个令我相当熟悉的面孔,不是别人,正是曾经的初恋情人小红!

时隔多年,她一点都没变,依旧是那样明艳动人的美貌,一头光彩动人的秀发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只见她正挽着一名同学的手臂,神态也是分外活泼欢快,以前坠入爱河时的影子一点也没在她身上留下。

我猛然醒悟,这是她的同学聚会啊!我也注意到,在这家饭店里,聚集着不少年轻人,看打扮就是我们那代人,很可能都是她们大学里的同窗好友。我们曾经都是一群上上下下却也殊途同归的人,最后不过也就分道扬镳,有人成了我今天的这副模样,有人却成了她现在的那么优越体面。

看到小红的那一刹那,我的内心一阵火热。无论多少年过去了,能不能体面地站在小红面前,仍然是我最大的梦想和 inertia。但很快我的理智又占了上风,仔细一看,小红正挽着一位高富帅男士的手臂,笑容美艳得恍如明星,而门口还有几辆加长林肯一字排开,旁边还有一群全副武装的黑衣保镖,可见是什么阔太太或者富家小姐的聚会。

我着实是没想到,昔日的绿野仙踪竟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看着她这般高不可攀的模样,反而让我平复了内心的悸动。这就是命运的无常吧,谁也说不准。我默默将脑袋移开,一门心思专注在开车上。

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把客人送下了车,却被宾馆大堂经理拦下了。原来是经理认出了我,说是老板吩咐了,让我在宾馆里帮着伺候几位贵客。这可真是个天大的"荣幸"啊,我这个穷小子居然有幸能伺候些上流社会的贵人物!

老板果然是见多识广,我刚进了宾馆的贵宾休息室,就被几位中年男士上下打量了个遍,好像在评估我到底是否勉强够格。其中一人更是直接把我招呼过去,盘问了一番我的家世出身和工作履历。

待得我回答得头头是道了,这才让我落了座,一群人围着我就像在看什么稀罕物件一样东摸摸西看看,说话也颇为亲热友善。可见这些人是真把我当成了自己人了。

贵宾休息室的招待非常隆重,满桌子都是各种名酒和上等菜肴。我还是头一回吃这种"贵族大餐",看着这些饭菜就令我口水直流。但老板的眼色暗示我千万别贪嘴,我连忙道了谢,只拿了几块点心草草应付了一下。

很快,一阵钟声响起,大家都纷纷离座走向了宴会包厢。我赶紧跟上,发现大家都已经在包厢中整装待发,只等老板一声令下就开席了。宴请的人物个个都是体面人士,不似白天的那些朋友,反倒显得客客气气许多。

一番酒过三巡之后,宾客们就开始谈正事了。几位中年人你一言我一语,半开玩笑说我年轻气盛、爱钻牛角尖,说服当然是轻而易举,大家笑嘻嘻地敲着桌子调侃他。这时,我才猛然醒悟,原来我被派到包厢,不过是给主人公们助助兴而已。

我赶紧将一直垂在身侧的手放在膝上,规规矩矩地坐好,专心致志地聆听他们这些上层人物的谈吐长谈。令我没想到的是,这群看似体面人士的谈吐内容,半点儿也没比我们混混工地时高到哪里去。他们无非也是酗酒嫖赌,聊的也不过是女人和钱财而已。只不过人家说出来就是有一种文绉绉的意思,让我这个外行听了也挺有几分小资情调的味道。

尤其是其中那位看起来最精神飞扬、谈吐最快人快语的人,他侃侃而谈之时,状若春风拂面、落英缤纷,把那些陈年往事都唠唠叨叨地重新梳理了一遍,让我虽然插不上嘴,却也叹为观止。

宴席将尽之时,我们包间外忽然响起了阵阵音乐声,伴随着哄闹的人声。我循声望去,只见小红的同学聚会也渐渐热闹了起来,众人纷纷踌躇满座,有的互将酒杯碰着,有的则推推搡搡着起身小跳曲儿,那般嬉笑声和热闹劲儿,让包厢里都渐有了些沸腾的味道。

我顺着音乐声看过去,居然又看见了那个耀眼的身影——小红正挽着男伴款款起舞,飘飘欲仙惹人注目。几缕发丝随舞步飞扬,脸上笑容妩媚动人。而围观的同窗好友也不甘落后,或是轻扯衣袖邀同伴入伙,或是孤身起舞自得其乐,反正个个都神情愉悦,生怕错过这难得的重逢时光。

但是这群人里,谁都没有注意到我。不知是我太不起眼了,还是我与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曾经也向往着加入这个圈子,可到头来只能远远望着,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我的包厢里,几位中年男人也被隔壁的热闹劲儿感染了,或醺饞或半醉,不约而同都将眼光射向了我这个毛头小伙子。我也顺势附和着他们前言不搭后语的调侃,报之一个谄笑面孔以示亲和。

不知过了多久,临别之时我才被老板叫去结账。原来中间隔了这么多钟点,早已是天色将黑了。老板端坐在吧台边,冲我使了个眼色,右手边放着一个棕黄色的大信封。

我顿时就心领神会了这是什么。我连忙对老板欠了欠身,目光诚恳:"老板,您能让我干这一份活,我很感谢您给了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干,报答您的信任!"

老板淡然一笑,起身扶了扶我的肩膀:"小伙子,做我这一行,规矩是硬道理。你要是在我们家里干,最重要的就是遵守纪律,做到绝对服从命令,有什么活不能推三阻四。记住,干一行爱一行,听话才是第一要务。不然这钱你也别想拿了!"

说完,老板就走了出去,只留下那个棕黄色大信封孤零零地躺在桌上。我默默地接过,却是意外的沉甸甸的分量。睁开一角,哗啦啦全是叠整齐的绿钞子。

天知道我有多年没见过这么多现钞了。或许我真该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在这条捷径上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向上走下去,离开以前那个黑暗无助的苦寒人生。我心里盘算了无数遍,最终还是将信封揣入了怀里。

我久久地站在落地窗前,隔着这面透明的玻璃,望着外面被黑暗吞噬的整个城市。阴影里的灯火通明,一座座高楼耸立着,我甚至觉得就连车水马龙的喧嚣声都在向我招手,让我来融入城市的热闹生活。

转身望向刚才那个同学聚会餐厅,此时它早已恢复了平静,无声无息,让我甚至怀疑那里原本是否真有过一场盛大的聚会,是否真的就有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绝世佳人,用她如火如荼的舞姿和温婉动人的笑容,再度点燃了曾经我苍白无力的心田?

我突然觉得有些头晕目眩,脑子里一团乱麻,支离破碎的记忆碎片在我脑海里乱作一团,让我有些分不清到底是我还是他们,在经历着更加艰难和骇人的一生。

是啊,也许我们最后不过都是一群被现实伤害得体无完肤的人,拼尽全力也只能眷恋着曾经青春年少时的一缕温暖阳光罢了。

我凝望着夜空中那轮冷漠的皎洁明月,最后把手里的信封狠狠地扔在了地上,任那叠叠钞票洒落一地。我转身大步走出了宾馆,消失在了车水马龙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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