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大银行贪污案,行长外逃美国二十年!追逃追赃的艰辛历程

蛋鱼奇妙世界 2023-05-19 16:17:46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贪污案,涉案金额高达4.85亿美元,相当于当时的人民币40多亿元。

该案的三名主犯,都是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他们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假贷款、转账、汇兑等手段,套取、挪用银行资金,并于2001年10月集体外逃美国。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的三名主犯,都是该支行前后三任行长,他们分别是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他们的作案经历和逃跑经历如下:

许超凡:他于1992年担任开平支行行长,开始了他的贪污之路。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办理虚假贷款、转账、汇兑等手段,套取、挪用银行资金。

他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和家属在美国购买了豪宅、汽车、股票等财产。1998年,他升任广东分行业务处处长,但仍然控制着开平支行的财务大权。

2001年10月12日,案发后,他立即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逃往中国香港,并从香港飞往加拿大,再转机飞往最终目的地美国。他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声称自己是受到政治迫害的“民主斗士”。

余振东:他于1998年接替许超凡担任开平支行行长,继续了许超凡的贪污模式。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办理虚假贷款、转账、汇兑等手段,套取、挪用银行资金。

他也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和家属在美国购买了豪宅、汽车、股票等财产。2001年10月12日,案发后,他立即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逃往中国香港,并从香港飞往加拿大,再转机飞往最终目的地美国。他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声称自己是受到政治迫害的“民主斗士”。

许国俊:他于2000年接替余振东担任开平支行行长,成为了该案的最后一名主犯。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办理虚假贷款、转账、汇兑等手段,套取、挪用银行资金。

他也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和家属在美国购买了豪宅、汽车、股票等财产。2001年10月12日,案发后,他立即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逃往中国香港,并从香港飞往加拿大,再转机飞往最终目的地美国。他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声称自己是受到政治迫害的“民主斗士”。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经过20年的艰苦努力,三名主犯均已被强制遣返回国,并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案发

2001年10月12日,中国银行广东分行进行电子业务联网检查时,发现开平支行有4.8亿美元去向不明,在向开平支行行长许国俊核实时,却发现许国俊以及前两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同时失踪了。

经查,三人先后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逃往中国香港,并从香港飞往加拿大,再转机飞往最终目的地美国。他们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并声称自己是受到政治迫害的“民主斗士”。此外,他们还利用假结婚、假离婚等方式,为自己和家属获取美国绿卡。

二、追逃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一经发现,立即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和追逃工作。

200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批准逮捕,并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红色通缉令。2002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向美方提出引渡请求。

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而且美方对该案有着复杂的政治考量和司法程序,中方的追逃工作遭遇了巨大的困难和阻力。为了推动该案的进展,中方采取了多种措施和手段:

一是加强外交斡旋和政治沟通。

中方多次通过外交渠道向美方表达了对该案的重视和关切,并要求美方尊重事实和法律,不要为腐败分子提供庇护和便利。

中方利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等机制,与美方就该案进行了多轮磋商和交涉。

二是加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

中方积极响应美方提出的证据要求,并及时提供了大量证据材料和信息。

中方派出专门工作组赴美与美方进行了多次会晤和沟通,并就该案进行了联合调查和取证。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压力。

中方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报道该案的性质、影响和进展,并揭露三名主犯在美国的生活情况和不法行为。

中方动员海外华侨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在美国发起了多次签名请愿活动和示威游行活动,要求美方尽快将三名主犯遣返回国。

四是加强追赃工作和经济压力。

中方通过司法诉讼、资产冻结、债权清收等方式,在境内外追回了部分涉案赃款,并对三名主犯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没收。中方还通过中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对三名主犯及其家属在美国境内的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并向美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在中美两国执法等部门通力合作下,在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下,在强大压力和政策感召下,三名主犯终于相继落网并被遣返回国:

2004年2月29日,在加拿大被捕并被遣返回国的余振东。

2018年7月11日,在服刑期满后被遣返回国的许超凡。

2021年11月14日,在被强制遣返回国前自愿放弃政治庇护申请并签署遣返同意书的许国俊。

三、审判

三名主犯被遣返回国后,均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理。由于该案涉及巨额资金、复杂情节、广泛影响,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办。

2004年5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余振东提起公诉。

2018年9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许超凡提起公诉。

2023年5月17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对许国俊提起公诉。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上述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04年7月16日,江门市中院对余振东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余振东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2023年10月13日,江门市中院对许超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2023年11月30日,江门市中院对许国俊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许国俊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许国俊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是一起惊天动地的经济犯罪案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影响,暴露了当时银行业的监管缺失、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力等问题。该案的侦办和追逃,也遇到了国际合作的障碍、司法程序的复杂、证据获取的困难、舆论压力的巨大等挑战。最终的审理和宣判,也体现了中国司法机关的公正、严肃、规范、有效等特点。

0 阅读:32

蛋鱼奇妙世界

简介:记载世间万物故事,努力为大众创造知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