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筑绥远城的贪污案

小西水历史 2025-03-17 11:20:38
清康熙帝统军平定新疆准噶尔噶尔丹部叛乱。凯旋回师至归化城,觉得此地形势险要,西通新疆,北控蒙古,背阴山,面黄河,为军事咽喉要道。遂决定在此建一兵营,以满洲八旗兵驻防,设二品将军统率之,名曰绥远城。 建城工程始动工于雍正年间,至乾隆四年(1739年)完成,包括城垣、城门、瓮城、角楼、鼓楼、衙署、旗兵家属院,以及寺庙、弓房、学塾、四街商店等,万栋千檐,工程浩大,耗资数百万银两。城垣规格以花岗岩石条为基,石条长8尺、宽3尺、高1尺5。规定明三暗五,即地上3层,地下5层,以防挖洞攻城。城墙高3丈6尺,上宽l丈5尺,下宽2丈。墙面里外为特制大型砖砌,中填三合土。城距南北长2里,东西宽l里七八,面向东南,为长方形。 乾隆四年(1739年),绥远城竣工,清廷派工部大员前来验收,发现规格与原定不符:一是城周比原来少一圈,即将外沿改为内沿;二是城墙表面外是砖砌,内则抹以灰泥;三是城基石条为明三暗二,地下少三层。以上三项偷工减料,价值银数十万两。经多方查证核实,显然系重大集体贪污。于是奏明朝廷,奉旨将所有参与筑城的官员10余人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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