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建的新房,看上去越来越气派,也越来越宽敞,这都得益于单户宅基地面积,往往比一户居民楼要大得多,而且拥有一套大的宅基地,在农村也会引起其他农民羡慕。
不过,宅基地标准面积措施出台后,宅基地“越大越好”,已经成为历史。部分农民反馈,按照当地标准,自家宅基地要小上一圈,就连新申请的宅基地,其面积也不能超出标准,对此他们感到疑惑,难道宅基地只能越来越小?
其实,任何农村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以及后续调整,都是以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为准,也就是所谓的因地制宜。也正因为宅基地会影响农民日常生活、农耕以及后续资产继承,所以,宅基地“标准面积”的调整,会影响大多数农民利益。
宅基地“标准面积”,落实到哪一步了?
宅基地标准面积,目前并没有国家统一标准,而是由各地自行确定。目前已确定标准中,河南要求城郊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4平米。湖南要求全部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建房的,最高不超过210平米。一句话概括,就是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宅基地标准面积就越小。
与此同时,考虑到大量宅基地,会超出当地标准面积,所以多地也制定了超出标准面积外宅基地(超占宅基地)的付费使用标准。以广东陆河县为例,当地要求对超占宅基地,一次性收取每平米300元使用费。河南新乡对面积超过100平米,但小于200平米的超占宅基地,每平米每年都收取10元使用费。可见,面积超出越多,收费越高。
总的来说,多地都自行制定了辖区内宅基地标准面积,其中经济发展水平高且人均耕地面积低的地区,其标准就会相对较小,同时,各地收费标准和收费周期有所差异,大体上超出面积越多,收费就越高。以上,就是目前宅基地“标准面积”,目前的落实情况。值得一提的是,翻建房屋,接下来也只能在标准面积内翻建。
宅基地标准面积有调整,符合条件按整宅确权。
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知》中,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表示,宅基地标准面积由原来半农半牧区每人少于40平米、牧区每人少于50平米,均调整为人均不超过80平米。这一措施的亮点,是全国首次拔高“标准面积”上限,从而能方便农民日常居住和满足农耕需求,让宅基地标准面积政策,变得更因地制宜。
除此以外,《东阳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指导意见》表示,1982年2月13日之前房屋已经竣工的,以及1982年2月13日~1987年1月1日之前,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面积建房的,据相关规定处理后,均可按现有全部面积确权,也就是按整宅确权。这种处理方式,既能保护农民权益,又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宅基地“标准面积”,农民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是多地都将陆续落实宅基地标准面积政策,因此建议想建房的农民,尽快动工。另一个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一项基本权利,只要超占宅基地部分不用来翻建房屋,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随意收回。
圈钱都往老百姓身上打主意了
就连老鼠都随便打洞,为啥人为了房子付出这么多!
农村,农民
一切为了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