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各位网友:男女双方先交往了三个多月,然后才举行了订婚仪式,并且,在订婚仪式上,女方还收了男方10万元彩礼,并且约定,另外还有10万元彩礼结婚时支付,并且,男方也答应女方结婚满一年,由男方方面购买的婚房产权证写上女方名字,基于这些条件,双方圆满举行了订婚仪式;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男女双方已经达成你情我愿的结婚目的了呢?
当然,按照专业律师的说法,订婚不意味着结婚,不意味着女方就有义务必须满足男方生理需求,何况就是已经结婚了的夫妻,在女方不愿意情况下,也不能强制。也许女方正是利用这个特权,结果,五月一日举行订婚仪式,五月二日两人在婚房内发生关系,五月三日女方亲属提出要求男方未满足,结果五月四日女方报警控告男方强奸,然后,五月五日男方被抓走并一直拘押致今,而在八月二十日左右,该起罕见的奇葩强奸案,才在网络中引发热议。
八月二十四日,该案在山西大同阳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这起罕见的强奸案,则成为近日人们高度关注的热点。
随着大量知情人士的披露,该事件的相关情节也在网络中曝光,根据这些曝光出来的内情,当地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回应的男方被立案逮捕甚至羁押已长达100余天证据确凿的说法,似乎很该值得商榷商榷!而最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不得不说,这个女方丈母娘,其作法和手段,可以说是玩坑老手,令人恐怖和害怕。
根据男方母亲甄女士告诉媒体的阐述 :他儿子今年27岁,女方是婚介所介绍而认识的,交往三个多月后双方都觉得不错,于是开始谈婚论嫁,并约定彩礼20万,结婚后满一年由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的90平方婚房产权证上写上女方名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五月一日当天举行了订婚仪式,并给了女方10万彩礼。
然而,五月二日,这对准新郎新娘在婚房内发生关系后,一系列的操作却是令人感到愤怒不已。
据如今披露出来的详细内情显示:男女二人在五月二日婚房发生关系后,五月三日,先是女方大哥找上门,要求男方立即补上另外10万彩礼并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男方家属认为女方操之过急不合理没同意,结果,丈母娘来了,看看这个丈母娘是怎么操作的:
首先,在五月二日两人发生关系后,这位准丈母娘就找到准新郎,并单独和他在车上进行了谈话,而且,还用手机进行了录音。后来,这个丈母娘又给男子电话,并且在电话中如此问:“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在男子回答“嗯”后,又问“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吧?”而男子还是“嗯”,并且,这些谈话内容,都被这个丈母娘进行了录音。
而在和这个丈母娘的交谈中,男方母亲甄女士透露,男子一直是“嗯、嗯”的胡乱回答,她认为,自己儿子是不想与丈母娘发生冲突,也许男子认为,两个人都已经到这个程度了,只有以诚恳的态度来对待。
而纵观这位丈母娘,无论是单独找男子谈话,还是电话给男子,都是有预谋有准备的进行了录音,试问一下,其他人家的丈母娘,女儿都已经和人家头一天订亲了,还收了彩礼,似乎应该算板上钉钉的婚姻关系了,就算女婿有什么不对,可以吵可以骂,都是恐怕不会进行悄悄录音这样的操作吧?
当然,这些操作的目的,可不是什么名节和贞操,而是迫使男方将本应该结婚之时才给的另外10万马上给上,还有产权证上,立即添上女方名字。
而男方也确实被这突如其来的操作吓蒙了,虽然感到有些憋屈,但是,为了不让儿子去坐牢,还是赶紧在想办法,结果,截止五月五日上午,房产证上也没有加上女方名字,下午,男方儿子按“强奸罪”被逮捕羁押,长达百日之久。
相关部门相关办案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如果男方满足了女方要求,也就不会立案,而关于男方家属认为的婚房内也女子生活用品则两人此前就有同居,该位人员则认为“次前是次前,关键人家告的是这一次”。
显然,在是否强奸罪成立、这个倒霉的准新郎该不该抓,好像女方拿捏得非常高超。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男子不仅在丈母娘诱导问话时“嗯嗯”不假思索回答,而且,在五月四日警方问询时也表示承担责任,他根本没有想过,此时的女方,应该不是和他谈情说爱你恩我爱的关系了,而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了!
据了解,男子27岁,中专学历,合同工,父母用积蓄全款为其购买了90多平方的婚房,还装修花了四十多万,在未来儿媳妇身上,他们也没有少花钱,买衣服买金戒指,男子母亲称花费最少也有12万。可结果没想到,只等喜事到来时,这婚房彩礼却成为了人家急于到手的目标。
男子据说脾气非常好,为人深受附近村民赞赏,据其母亲讲,被抓后,周边邻居都很关心也抱不平,自告奋勇为其签名请愿,当地村民也出具证明,连一家因与其家曾经有矛盾纠纷多年不往来的同村人,在得知这种情况后,也毫不迟疑地签上姓名,其母亲跛着脚只走了附近人家,就有106家人签上联名信,只要问上的,无不表示同情和愤怒。
而女方,24岁,大专学历,待业在家与母亲一起生活,另外还有三个哥哥,两人相识于婚介所,男子对女子比较满意,诚心诚意想娶其为妻,从事件中种种迹象表明,男子也许一直存在幻想中,以期能够委曲求全。
可惜,女方似乎毫不留情!
整个事件中,女子少有发声,不知道她是任由家人摆布,还是本就是一出戏呢?不知道她的内心,到底有没有对男友的一丝爱恋呢?
男方母亲甄女士还提供一份视频给记者,视频中可以看出两人在进入婚房(14楼)前的电梯视频中,显示还是非常恩爱和搂抱(发生关系前情景),如此情形,这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两人后面发生的关系,根本不是强迫呢?
昨日,该案已经开庭审理,但是结果却未公布,而这个案子,也是有史以来,一个最罕见最奇葩的强奸案。
只是,男子已经被羁押长达三个月之久,按照相关法规,只有确认犯罪的嫌疑人才应该如此关押,而有关部门如此作为,也均出自于女方的控诉和男子的“愿意承担责任”。
那么,是不是就算女方事前同意发生关系,甚至以此作为交易,但是在事后,女方只要提出另外苛刻条件男方不答应,女方就可以告男方强奸罪呢?如果如此,这强奸罪不是成为每个男人的紧箍咒了吗?
有网友留言“感谢老婆这么多年的不告之恩”,是啊,如果是这样,哪天老婆不高兴了,兴许也告咱们强奸,不是吃不了兜着走吗?
警察和女方合伙诈取男方的钱财
这丈母娘一家被灭门时候,又有砖家说:凡事不可冲动,要利用法律为自己寻求保护呀!
又是一条致富路
法官是学猪吧,这么明显看不出来?没达目的她告人家强犴。打斗了吗?抓伤了吗?恋爱关系在一块你告人家强犴,男女独处你没考虚到被強犴吗?那你自己送进去干吗?为了钱几辈人的脸都不要了。
应该判女方诬告勒索
这哪是结婚啊?根本就是勒索。
1,强奸罪需要成立的因素不符合,女方又不是未成年人。那么请女方举证强奸,为什么不能说是女方强奸男方呢?不能疑罪从有,法律早就修改成疑罪从无。2,作为吃瓜群众,我怎么看这个都是婚姻诈骗。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怎么看。3,拘留100多天,这个明显不是什么恶性的案件,不需要那么繁琐的社会证据寻找,相关的机关是公安还是检察院?哪怕是进行司法诉讼也早就应该进入法院了,这是一个问题。
这男的老子想踢他一脚,老妖婆用“强奸”两个字的时候,马上说是她主动的,她怎么套你?这种事情,提裤子不认,谁来都不好使。
这是诈骗案还差不多!
难怪有些人会发横财,原来是这样在坑人家,男方应该活得像个真正的男人,早晚把女方这一家人全部灭门,这个冤比窦娥还冤。
纯属敲诈勒索,诈骗罪!
如果这事儿真判强奸,大不了三五年吧,出来之后一定是灭门惨案!!!!!!
单方面的法律还是法律吗?还早了,
这有可能买国贼弄的把戏,想要国人男女分裂,年轻人不再相信婚姻,爱情,没有婚姻那来的未来花朵,如果这个强奸案成立,就中了奸臣下怀
这一家人(不一定是一家)是专业队,即使男方痛痛快快的满足女方的条件,领了证,下一步就是离婚分房产,彩礼还不用退了,轻轻松松的大几十W甚至上百W到手,多舒服。真是这样,女方小心遭报应。[并不简单]
强就强了,2-3年就出来了,女方臭了,难有下家,在本地也不好过了!
警察不调查清楚,单听一面之词将男方关押,明显违法,有和女方一起敲诈勒索之嫌。
今晚我得做一餐好吃的给老婆才行,多谢老婆多年来不告之恩。[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天下事,不是大成,就是大败。没有中间路。请先生赴死,为天下苍生证道。先生大义,先生赴死之日,万古如明月。男人苦女人久矣,彼要求男德而不守女德,好财货而不守妻道。今日事例亦是典型,恶女害夫图财。请先生赴死,先生去后,配享太庙,修祠立传,永世传颂。必惊醒后人,男女平权自今日始!
人口下降的又一个诱因[笑着哭]
不是所有口供都有效,何况光有口供还不能定罪!
有意设局陷害然后诈彩礼
她是处女吗?虽然与本案貌似无关
这录音证据不戍立
这年头还是充气的可信!
这男的恐怕是当时就明白过来了!决意受刑,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当时同意条件那用不多久闹离婚,彩礼、首饰、还要分你房产!认了损失十几万!同意几十万!现在据说法院调解!傻了才调解!到这地步了!多少钱能满足!官司你得照吃!所以!并不是请先生赴死!可能先生早已决意赴死!
国内的法律和老娘们世界第一。
入果出来之后灭门又是什么样的说法
这是被灭门的节奏。
奇迹般的出现[点赞]
中国应该学习美国,增加陪审团制度,很多纠纷都是介与法律和民风之间,如果全用法律并不合适!
看了第一段,这跟卖淫没有区别。
敲诈勒索,建议男的出来了灭女方满门
現在法律定强奸太过轻率,那怕女方主动和男人发生关系,完了提上裤子后说是强奸,法院就凭女人一句话定为强奸了。
过去为啥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现在想起这句话,很有道理。
这不是说理的地方!因为他们只认法不认理!!!!
房产证加名字了也不会跟你结婚,人家只是用这个手段分你的房子而已,妥妥的诈骗
公安局有很大的问题。
恶心!
这家人应该是在求死
请南京法官去断案
道德沦丧,死不要脸,胡搅蛮缠都快成主流了
葫芦僧乱判胡葫芦案 !
还有这骚操作
女权放大了。还婚内强奸,不结婚好了。女人你们可劲了造。
诈骗犯可以反告
不是今天开庭 结果呢?
灭了女方一家?
又会多一宗命案
是非不分
妈的这女人都不叫人了比畜生都不如。
不懂就问,这种录音能当证据吗?
满满的是坑!
是大坑 可能还会继续
这男人
女方家应该是职业婚骗,应该先查查看一下再说,玩的太溜了
前几年山西还有祖孙三代的乱事
真可耻
隔壁县的操作有点秀[得瑟]是时候请教罗老师了
不该定强奸罪,该定卖淫嫖娼罪。
自己承认了还有什么话说
按下葫芦浮起了瓢[呲牙笑]
结婚是资本家剥削,割韭菜发明的,拒绝结婚,证明自己还像人一样活着
对方认准了男人老实,才下的手!
不是嗯,是嗯嗯,
不是说私自录音的法律不采信吗?
三观尽毁,节操碎一地!
这女儿以后还有人敢娶吗
女方绝对会被灭门的,应该提前备好几幅棺材。
玩仙人跳,婚介认识更小心
男怂女恶
很明显男子被套路了,不知道她们用这种手段套了多少人
最毒不过妇人心
不知人性丑陋还是社会堕落,近几年毁三观的事时常发生
肯定有内幕。一伙的。这种情况不可能立案。
要法律玩的嘛
应告女方勒索罪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这家不好过,一个女儿,能骗多少钱
男方应该告女方诈骗,更是榨片,警察和法官做什么?
请先生就义[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