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会:民国时期书画家的民间艺术团体与经济团体(二

文化舒云有人写 2024-04-14 07:40:56

清末民初,海上画派的重要画家杨逸在《海上墨林》一书中记录了上海“豫园书画善会”的创立和活动规则。这个画会不仅是一个文人雅集,还具有社会意识,尊重画家的创作水平和市场知名度。画会规定,画家在创作之余可以交流学问,润格由大家评议而定,确保公平合理。画会所得的润笔一半归画家,一半留作会中资金,用于慈善事业。对于知名画家,他们创作的作品所得润例全部归本人,保护了他们的创作积极性。

吴友如《豫园宴乐图》

画会还倡导礼义廉耻的精神,要求艺术家自重,并要求客户尊重艺术家的人格。书画家在接单时需遵循规定,不接受阿谀之词的寿屏订单,以维护艺术家的尊严。画会还要求艺术家不参与撰写可能包含不实之词的诔文,以及拒绝参与可能涉及虚假广告的市招活动,以免影响艺术家声誉。

1913年吴昌硕订《缶庐润目》:

堂匾廿两,斋匾八两,楹联三尺三两、四尺四两、五尺五两、六尺八两,横直整张四尺八两、五尺十二两、六尺十六两,书画一例,条幅视整张减半,琴条四两,书画一例,册页执摺扇每件二两,一为度,宽则递加,上记:每两依大洋一元四角。 

画会是书画家群体的民间艺术团体,兼具商会性质的经济团体。它是一个自由、自发的组织,对近现代中国美术事业和书画市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尽管民国时期社会动荡、经济萧条,但书画界仍涌现出了一批名家,如吴昌硕、齐白石、黄宾虹、张大千等,他们在中国美术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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