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江苏男子多次报警,民警拒不立案,致一家四口被杀,法院判了

马溜盐究员 2023-07-22 23:09:41

«——【·前言·】——»

在生活中,警察是十分高尚的职位,但却有一些警察吃着公家粮,不干正义事,所以会造成巨大的过错,但既然身着一身警服,那就必须要为人民做事!如果人民的公仆玩忽职守,那必然会受到法律严重的谴责!

这天晚上,派出所来了一位慌张的男人。当时派出所只有三个警察,这位男人慌张的告诉警察,他的家人被人绑架了!

但当时值班的警察朱华、戴毅、刘立却以“拘禁不足24小时,则不足以立案”而拒绝了立案。

而后,男人又来了三次报案,但这三位警察仍拒不立案!

于是,警察的拒不出警,导致了这位男子的四位家人全部都被绑匪杀害!

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点点关注,继续往下看吧!

财务危机

这位男子叫做陈金,陈金一直经营着一个公司,但已经到了亏损边缘,为了挽救公司的财务危机,他急需一大笔钱,但银行贷款利率过高,而且通过率会比较低,所以他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自己的老乡—马昭春。

马昭春是陈金的发小,他们一起度过了愉快的少年时光,长大后,二人各奔东西,一个去往城市闯荡,一个留在农村发展。

几十年过去,二人关系在时间流逝中消淡,但二人都有了各自的成就,陈金在城市中开了一家小公司,虽然规模不大,但刚开始确实是盈利的。

而马昭春则赶上了政府发展农村经济的好时代,在镇上开了一个茶叶加工厂,有了政策加持,马昭春属于是顺风顺水,所以在镇上修了一个小别墅。

而每年过年,马昭春都十分羡慕陈金的大派头,因为在农村人眼里,大家还是很羡慕城市里居住的人的。

于是,陈金找到了马昭春,他说他要怀念昔日的情谊,然后请马昭春出来吃饭,酒过三巡后,陈金说,他与马昭春年少的情谊他一直都没忘记,有了好东西他也时时刻刻想着好兄弟。

马昭春被他说得十分感动,他也感念着他们之间浅薄的兄弟情。

随后,陈金就开始说自己公司的情况,他说自己公司现在正在上升期,过了这个阶段,那定会年入百万!所以他邀请了马昭春投钱入股。

马昭春一听,一是觉得,陈金如今一副大老板的架子,那肯定是公司发展的好啊!再看看自己略显穷酸的样子,那不就说明陈金的公司比自己家那个小小的加工厂更有前途吗!

二是觉得,陈金跟他关系这么好,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大家都还能把酒言欢,那怎么可能骗他呢!

所以,马昭春就投了60万“入股”。

但他们殊不知,这60万,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矛盾的激化

陈金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他想要的钱,但他公司这些年来为什么经营不善,这跟他自己越来越不关心公司业务有很大的关系。

他自足于自己公司前期所取得的成绩,所以就十分自大,就渐渐沉迷于犬马声色的娱乐活动之中,对自己公司的业务越来越不关心。

所以公司就渐渐经营不善,他甚至还拖欠了许多员工的工资,在外也拖欠了许多欠款,所以他就将这60万一部分拿去还清债务,和补员工工资,另一部分,则被他来在娱乐场所逍遥。

他的公司早已经是强弩之末,他却还做着公司会越来越好的美梦,天天醉生梦死。

不久之后,他的公司就倒闭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加工茶叶的公司入驻了马昭春所在的小镇,并在小镇开了一个巨大的茶叶加工厂,而这个公司构架完整,销售了巨多的茶叶,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政府十分支持。

这个公司以势如破竹之势垄断了当地茶叶市场,于是马昭春的茶叶加工厂就出现了资金周转问题。

茶叶滞销,连带着茶叶的加工成本提高,他的工厂亏本许多,此时此刻急需要一大笔钱,但他的大部分钱都因为陈金的忽悠而被投入了那个要倒闭的公司。

而此时的马昭春并不知道陈金公司早已倒闭,他只是疑惑于自己投进去的钱在这一年内并没见陈金说的那么多盈利。

所以他走投无路之下,只想着好兄弟先把当初投进去的钱还给他救命,等到后面资金回转正常了,再拿钱给他。

所以他找到陈金,说了自己的无助,希望陈金把拿60万还给他,可这时候,陈金哪还有60万!

陈金正因为自己破产而心烦意乱,本来想将自己天天沉浸于酒精麻醉之中,此时却遇到马昭春要钱,把他拉回到了现实。

于是他就没了当初的那些甜言蜜语,十分不耐烦且无赖的应付着来索要钱的马昭春。

马昭春对陈金的巨大转变很是疑惑,为何一年前还在和他把酒言欢,共同想象今后美好生活的“好兄弟”,如今会变成对他冷言相向的陌生人?他来不及细想,就被自己家工厂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四处筹钱。

但筹到的钱并不足以去解决这个加工厂的问题,所以他又一次去找了陈金。此时的陈金知道马昭春定不会放弃向他要钱,所以就东躲西藏。

马昭春刚开始还只是以为陈金太忙,没有时间接他电话,而后找到他住所,才发现住所没人。

他这才意识到,陈金还不出钱,所以一直躲着他!

这时的两人并不知道,在这之后,等着他们的,是一场腥风血雨!

马昭春迟迟拿不到钱,他想找陈金好好谈一谈,但始终见不到人。

工厂那边还有许多工人工资没发,自己在银行也有一笔巨额贷款,马昭春已经走投无路,所以他决定他要剑走偏锋。

拒绝立案引来的祸端

于是他召集了六个人蹲守在陈金家附近,将陈金的四名家属全部绑架,并向陈金放言,如果不还钱,就把他家人全部都杀了!

陈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躲下去了!

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就赶去警局报警。

陈金十分担心自己的家人会遭遇不测,于是带着自己的合伙人就马上赶去了警局,那时已经是晚上,警局只有三位警察。

陈金虽然觉得人手不够,但情况紧急,他只能先让警察立案,然后再想办法与马昭春周旋,拖延时间,等到警察想出合适的方案后,再把他家人安全救出来。

对于此时的他,警察就是他全部的希望。

所以他一五一十的向警察朱华说明事情的情况,他的合伙人则跟警察代毅说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而领导刘立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们。

朱华代毅了解情况后并没有立刻出警,刘立还不急不慢地对陈金说: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经济纠纷,你家人被绑架就是因为经济纠纷而引发的非法囚禁,所以,不到24小时我们这边无法给你们立案。”

就这样,警局连笔录都没给陈金做,就让他们回家去了。

回家路上,陈金十分不安,马昭春等人也正催促陈金还款,他短时间内如何还得起!但如果不还,他家人就会死于马昭春手下!

于是他又一次去警局报警,警察仍然不给立案,理由仍然是“拘禁未满24小时”并让他24小时之后再来。

随后陈金又三次到达警局报案,即使他苦苦哀求,这三位人民的公仆仍然冷眼相待,并不予立案!陈金此时心如死灰,他深知警察救不出他的家人了!

但这三位玩忽职守的警察并不知道,因为他们的不愿出警,四条人命即将被人杀害!

马昭春这边绑了陈金家人后,他会觉得陈金会立马筹钱来还的,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陈金那边还是没有动静。

这时,他的同伙就说必须要给陈金一点压迫感了,于是,马昭春就对陈金的家人起了杀心。

陈金这边也收到了马昭春给他的最后期限,但陈金哪里有办法去还钱呢?于是他苦苦哀求着马昭春,但马昭春的耐心早就在前段时间的追债中被消耗殆尽。

所以,在他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期时,陈金也收到了他四位家属的死讯。

最后,血案发生,不愿工作的警察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马昭春等人被逮捕,而警局的三位警察,也被陈金告上了法庭。

«——【·以案释法·】——»

警察的玩忽职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所以,陈金的家人在此案中的人身安全受到了侵犯,对于公民的立即求助,人民警察并没有及时查处,所以,朱华等人也是犯了玩忽职守罪。

因此,在法院判决中,判处了三人2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朱华却认为自己作为辅警,不足以定这么重的罪,于是上诉,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朱华虽然是辅警,但仍然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就有义务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就必须为自己身上的这一身警服负责!人民有危险,人民警察就应该立刻想办法解除危险!

陈金与马昭春的财产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马昭春虽然说对陈金公司进行了投资,但是以股东的身份,并不是债权人,所以他并不能从陈金那里要回自己的钱。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所以,马昭春是有权知道陈金公司已经破产倒闭的事情的,而陈金对此知情不报,这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

绑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马昭春也会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结语·】——»

此案的最后,陈金因为自己的自大,和自己的贪念,变为了一名孤家寡人。最后他悬梁自尽,了却了一生。

马昭春等人也会在高高的监狱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他是走投无路,但也不该以这样极端的方式来索要自己的权利。

而人民警察理应努力的去为人民尽职尽责,如果因为自己的懒惰、私欲,而错过了伸张正义的最佳时期,那么他们便是亵渎了自己身上的警服!也辜负了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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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溜盐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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