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一致性下的共、滕与曹!

春秋右传读过去 2024-04-02 09:58:37

卫戴公“以庐”于曹

按照《左传》记载,在卫懿公死难,狄人占领朝歌之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这也就是说,在卫戴公即位于“曹”的时候,他能领导的“民”总共只有5000之众,而其中卫国之民,男女加在一起也仅有七百三十人!显然,其余的4230人是来自共、滕二地,占据主流。据杜预注释,“共及滕,卫别邑”,而“曹,卫下邑”。对于这样的注释,笔者是十分怀疑的!怀疑的原因在于,共、滕、曹这分明是历史记载中的三个诸侯国家,而且都是姬姓国家,但为什么会在卫国还有相同地名的卫邑?

尤其令人困惑的是,如果按照杜预的解释,则“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这句话最少应该修改为“益之以曹、共、滕之民为五千人”。为什么?因为曹(也被写作漕)也是卫邑,既然共、滕之民能加入,何以作为临时国都的曹邑之民不能加入卫国呢?所以,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把曹、共、滕作为曹邑是说不通的。其次,如果曹是卫邑,则“立戴公以庐于曹”的说法就没有道理。因为,立国于曹,本就在卫国之内,那就不是旅居,是不能称之为“以庐”的。“以庐”二字,含有旅居简陋,营室旷野的意思。其三,如果是一国之内的“民”加入卫国,《左传》实在没有必要专门记载,而只有他国之民加入,记载才有意义。

其实,在《左传》中,没有一处文字说过共、滕、曹是卫国之邑。而后世读者如杜预等,必然认为滕国太远,曹国太大,以卫人亡国之余,流亡之辈,再拥有共、滕之民而据曹国之地,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笔者以为,曹、共、滕,就是春秋时的三个诸侯国家。比如共国,就在今河南省辉县,共国与卫国朝歌之间的距离只有40公里,而且都在黄河以北。这个共国,应该就是鲁隐公元年所记载的“大叔奔共”之共,大约在进入春秋以前,共国就已经成为卫国的附庸了。而滕国,在山东省枣庄市,与鲁国那是近邻,更是频繁见于《春秋》《左传》中的国家。三国之中,曹国最大,地理位置位于宋、卫、鲁之间,都城在今定陶。作为《左传》的作者,如果把曹、共、滕视作卫国的三个城邑,定然会有相关解释和说明,否则,不但会把后世读者搞晕,也会把自己搞晕的。

但是,为什么会有共、滕之民加入卫国的问题,这的确是一个让人困惑的事!以笔者之见,共国之民加入,那是因为共国本就是卫国附庸,也是姬姓国家,狄人侵扰,共国必然也同样遭受打击。如果石祁子、宁庄子领着一城人马向南出逃,第一个前往的地方就是共国,这就有可能是在狄人的追逐之下,共国之民随同卫戴公一起逃难,一起来到了曹国,并在曹国遇到了宋桓公的救援,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至于滕国之民,笔者理解,大概如同共叔段的故事一样,是滕国内乱导致的流亡之民,不得已寄居曹国。而当齐桓公、宋桓公来到曹国救卫之后,发现卫国遗民太少,而共国、滕国流民也正好无处安置,同样曹国也十分头疼,于是就想出了一石三鸟之计,把共、滕流民一起划归了新成立的卫国。

当然,这毕竟是推理,而非考古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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