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姬构陷太子申生事件中的疑点!

春秋右传读过去 2024-07-01 17:20:56

晋献公夫人骊姬

鲁僖公四年《左传》的最后一条,所记载的就是骊姬怎样构陷太子申生,而太子申生又是如何自杀的这段故事。关于这段晋国历史上的千古奇冤,如果再结合《晋语》、《史记》中的相关情节,读者除了扼腕叹息之外,难免会生出许多的疑惑来。

1、千古奇冤

关于《左传》中的这段故事,大致的梗概是:

这一年的冬天,骊姬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做太子,与朝中重要官员中大夫密谋已久。所以骊姬告诉太子申生,“国君梦到了齐姜,你得抓紧去祭奠一下”。由于齐姜是太子申生生母,太子申生不敢耽搁,因此即日来到宗庙所在地曲沃,组织了祭祀活动。

依照规矩,太子申生祭祀完毕,需要把祭祀所用的“胙”,也就是祭祀用过的熟肉拿回首都新绛,入宫进献给国君。

但不巧的是,太子申生进献胙肉的当日,晋献公外出田猎,未得回宫,所以只好将胙肉交给骊姬。因此上,太子申生所献的胙肉在宫中搁置了六天。等到国君回来,骊姬把太子申生送来的胙肉拿出来,并经下毒后呈献给了晋献公。

晋献公用这些胙肉祭地,地面隆起;给犬,犬死;给低阶官员吃,官员死。见到这种情形,骊姬诬陷道:“这一定是太子申生所为!”

太子申生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惊恐万分,就逃到了新城。晋献公一看太子申生逃跑,便把太子的师傅杜原款抓来杀了。太子身边的人一看,情况如此严重,所以有人建议太子,要赶紧入宫自辩,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但太子申生说:“国君没有骊姬,睡不好也吃不饱。我如果把话讲清楚,骊姬必然获罪。眼看国君老了,我怎好如此!”

一看这样,身边的人只好劝太子逃亡他国。太子却说:“在国君没有搞清楚谁才是真正下毒者的情况下!我身负罪名逃亡,哪个国家还会接纳我啊?”

就这样,太子申生在新城上吊自杀,时间是十二月的二十七日。太子申生自杀后,骊姬诬陷公子重耳、公子夷吾也参与了谋杀国君事件,所以这两位公子也就逃往国外了。

2、疑点重重

以上,就是《左传》所记载的这段千古奇冤!从这段故事的本身来看,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怀疑:

第一,虽然胙肉是由太子申生进献入宫,但在骊姬经手之后,至少骊姬以及宫中的宰夫也成了犯罪嫌疑人。从情理上看,太子申生存在自辩脱罪的可能。也就是说,骊姬作为策划者,如何洗刷自己以及宫中厨子的嫌疑是这个故事的硬伤。

第二,在太子申生把胙肉交给骊姬后,按照《左传》记载,是在宫中放了六天之后,才有机会献给晋献公。尽管是冬天,具有长期储备肉品的条件。但是,搁置了至少六天的这些胙肉,以古人的卫生常识,尤其他们对神明的敬仰来看,还能不能算是“洁净”的?有没有可能变质?还能不能作为洁净的食品献给国君?包括献祭给神?这应该是值得怀疑的。

第三,在古代有什么样的毒药能让犬吃犬死,人吃人死,而且能让地面隆起?鸩毒能做到吗?按照古人的说法,鸩毒一般是施于酒中。即使鸩毒很毒,但也没能让地面隆起的记载。相反,按照杜预的解释,鸩毒之酒,经宿即败。即此种毒酒需要立即服用,否则过夜就会失去作用。此外,也没有证据表明在春秋时期,中国古人已经使用其它毒品,如砒霜。既然如此,肉上施毒,其毒为何?这也是值得怀疑的。

第四,太子申生,包括公子重耳、公子夷吾,如果真的有心害死晋献公,也不可能用下毒的办法。刀、剑,刺客才是正常的选择。如果太子在胙肉上下毒的话,也应该想办法防止胙肉被误食,被调包,被检验。所以,能让胙肉在宫中放置六日而心安理得,于情理不合。因此,如果这期间,太子申生活动很正常,则被排除嫌疑的可能性就很大。而相反,如果在这期间,宫中相关人员风平浪静,却在晋献公回来后极力炒作的话,则宫中人存在的嫌疑就最大。

第五,太子申生为什么不去自辩?为什么一口咬定如果经他自辩,骊姬必定获罪?既然如此,太子申生难道不知,骊姬才是自己最大的威胁?也是晋国最大的威胁?其实,最晚从鲁闵公二年,即四年前太子申生奉命伐皋落氏那时算起,太子申生就已经应该明白,骊姬对于自己,骊姬对于晋国将是什么样的存在。

如果太子申生对晋国负责,就不应该继续放任骊姬危害晋国;如果通过自辩脱罪,并成功扳倒骊姬,则就是晋国之福,同样也是晋献公之福。所以,这个故事中,太子申生为了国君高兴就不去自辩的说辞,不但脱离基本的人情世故,也脱离了为国尽忠,才是作为太子做人基本原则的这一条。是最值得怀疑的。

第六,晋献公回宫之日,胙肉进献之时,太子申生究竟在哪里?按照《晋语》说,太子申生被召入宫中参与进献胙肉的活动。如果太子申生真是在现场看到“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的场景,他还能在宫中脱身而去吗?为什么晋献公不当即把太子申生抓捕起来?晋献公如果真想杀他,岂能让他从容逃到新城?这说明,这件事情的发酵是有一个过程的,而不像《左传》文字的表面那样,有着当面锣对面鼓的激烈冲突。

第七,这时的太子申生有多大岁数?如果按照《左传》鲁庄公二十八年的记载,即“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的文意,则秦穆夫人在前,太子申生在后。按照《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夫人是秦穆公四年,即鲁僖公四年出嫁于秦。如果按照古代女子一般十六岁出嫁的基本风俗,则秦穆夫人十六岁之时,太子申生的岁数不应该超过十五岁。这就说明,此时的太子申生还是个少年。对于这样一个年少儿子,晋献公应该不会相信他要谋害自己。因此也就容易理解,为啥晋献公即便杀了太子的师傅杜原款,也没有派兵追杀太子申生的记载。

第八,如果太子申生是一个年龄还不到十五岁的少年,则笔者更愿意相信,太子申生自杀的理由,与其说成是心疼父亲,我更相信这是出于绝望与愤怒的双重打击!所谓绝望,是失望于晋献公的偏听偏信,尤其是对自己的种种薄待,以及自己对于中毒事件的无法自辩。而愤怒在于,晋献公竟然杀了他的师傅杜原款!杀了杜原款,就是杀了太子最亲近的人,也是他最可依赖的人。太子申生心里明白,杜原款是因自己而死,因此他会愤怒于晋献公的不辩是非,会愤怒于自己父亲的如此绝情,更会愤怒于自己的如此无所作为!因此这个血气方刚的少年,用死来向他的父亲表达愤懑!

太子申生与杜原款

3、《晋语》中的细节

针对上述种种疑点,古人自然也是注意到了。比如在《史记》中,就把胙肉留在宫中的时间缩减到了二日。依据这样的细节修改,笔者有理由相信,司马迁也是注意到了时间问题的关键性。相比于《史记》,今天所能看到的《晋语》,竟然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晋语》虽然回避了时间问题,但其它的细节却更加丰富,更加合情合理,更加逻辑严密起来。因此甚觉古怪!

比如,在《晋语》中,骊姬让太子申生祭于曲沃,“申生许诺,乃祭于曲沃,归福于绛”。这个记载与《左传》相比,把“归胙于公”换成了“归福于绛”。一个“福”字,就改变了单纯“胙”字的局限性。即申生所献,会不仅限于胙肉,也可能有酒。而有“酒”的话,就为在酒中下鸩毒做了铺垫。而只有毒酒,才有可能在祭地时让地面隆起。这不但逻辑更通,也更符合人们的对于毒酒的想象理解。

比如,《晋语》中只是记载,“公田,骊姬受福,乃置鸩于酒,施毒于脯。”这不但回避了时间问题上存在的事理矛盾,而且有酒有脯,虽然没有说脯中所施之毒的种类,但这却让整个事情的情景更加仔细可信了。

比如,《晋语》中说,“公至,召申生献,公祭之于地,地墤。申生恐而出。骊姬与犬肉,犬毙;饮小臣酒,亦毙。”这一说法,较之《左传》的记载,让读者感到更加有层次有细节,也有了可能。这是因为,“墤”这个字,不像“坟”字让地面隆起那样夸张。墤通“块”,类似板结之状。所以以当时情景,晋献公并没有立即对太子申生采取措施,太子申生故而能够从容出宫。

在《晋语》中,安排情节的是,在太子申生出宫后,才有了骊姬“与犬肉,犬毙;饮小臣酒,亦毙。”的下一步情景,这就为骊姬进谗言构陷太子申生创造了时间和空间条件。同时,这时身在宫外的太子必然胆战心惊,一旦听到宫中传出的对自己不利的消息,就会惊恐万状,而这也符合一个少年应有的心理素质。所以,在恐惧之中,情急之下,无计可施的太子申生就选择了逃亡新城。这在逻辑上更加通畅。

当然,相比于《左传》,《晋语》还安排了更加丰富的人物对话。比如身在囹圄之中的杜原款,通过狱卒向太子申生的传话,为太子申生最终选择面对死亡提供了事实上的“心理辅导”。

从这个角度而言,杀太子申生者,首推杜原款!在笔者看来,杜原款的传话,不但显得矫情,也缺乏基本的人性,是不可信的。关于这一点,读者可以自己品读。

尤其令人惊讶的是,身在新城的太子申生,在《晋语》中竟然还安排了一次与骊姬的见面和对话。从对话的内容看,是骊姬针对太子申生的痛骂和言辞威逼,其目的就是为了逼太子自杀。如果此时为真,则说明晋献公并不想杀太子申生!

此外,作为对白,在《晋语》中最为难以置信的就是太子申生给狐突的传话!这段传话,太子申生表白了自己不听狐突劝告,终有今日之祸的悔恨!但问题是,太子申生竟然依旧热爱自己的父亲晋献公,并嘱咐狐突及早出山,为国分忧!在太子申生看来,只要狐突能出山,并护佑晋国,自己虽死,虽死无憾!但这完全不像一个十五岁少年在困境中的心理状态!

笔者相信,所有古代历史的记载,越是细节丰满,越是对白连篇,就越有可能是后人的附会之作。这种附会之作,有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也有后世统治者需要太子申生如此忠诚的需要!从相反的作用,当然也是为了批判晋献公,更是为了突出骊姬的阴险与狠毒!

相比之下,笔者更愿意相信,《左传》的记载虽有漏洞,但却最有可能接近于历史真相!

骊姬构陷太子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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