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他汀类药物的注意事项

元元的备忘录 2024-03-13 09:27:10

他汀类药物在治疗脑梗死、冠心病,高脂血症中是非常重要的药物,具有稳定动脉斑块、调整血脂、抗炎、改善血管内皮功能等多种作用,最常用的药物有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尽管他汀类药物在个别患者中存在副作用,但仍是缺血性心脑血管病的最常用的药物,我们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去评估和处理,而不应该主观随意停用。

他汀类药物除了其良好的降脂作用外,还具有抗炎、改善血管内皮、稳定粥样硬化斑块等非降脂作用,目前临床上广泛应用于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

阿托伐他汀常用起始剂量是一次10mg,一日一次,剂量调整间隔时间为4周,最大剂量80mg,但阿托伐他汀80mg国人经验不足,需谨慎使用。

瑞舒伐他汀常用起始剂量是一次5~10mg,一日一次,每4~6周检查血脂后逐渐调整剂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最大日剂量为20mg。

两药不同剂量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幅度如下表

这两种药降脂作用强,半衰期长,与其他多数他汀类药物比,可在每天任意固定时间给药。

他汀类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

1.肌肉损伤

症状:包括肌痛、肌炎和横纹肌溶解。肌炎及严重的横纹肌溶解较罕见。

肌肉损伤是他汀类药物常见不良反应之一,可表现为肌肉疼痛、压痛、无力或痉挛,大部分肌肉损伤发生在用药后3到6月以内或剂量增加时。

处理建议:患者在使用他汀类药物时注意观察有无以上症状的出现,出现肌痛相关症状时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去评估肌痛的性质和程度。因他汀类药物肌酸激酶升高至正常值的4倍以上或肌肉功能受到明显影响时需考虑停用或调整剂量。

如出现不可耐受的肌肉疼痛,停止他汀治疗2~4周,直至症状完全消失。对于无他汀相关肌肉症状但肌酸激酶≥正常上限4倍的患者,应停止他汀治疗至少4周,然后复查肌酸激酶。肌酸激酶正常后,可考虑以较低剂量重新应用他汀或与依折麦布联用。

如怀疑有严重肌肉损伤,或肌酸激酶>正常上限4倍,应立即停用他汀。如患者不能耐受以任何剂量的他汀治疗方案(包括再次应用后),应考虑用依折麦布。

对于有他汀不耐受家族史以及有他汀不耐受风险的患者,可考虑减少他汀用量,同时联用依折麦布。对于他汀完全不耐受的患者,可考虑在停用他汀后立即启动依折麦布治疗。

2.肝损伤

氨基转移酶水平持续升高的发生率为0.5%-3.0%。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治疗的头3个月中,且具有剂量依赖性。停药后肝酶水平即可下降。

肝损伤是他汀类药物主要不良反应之一,可能会表现为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等,极少发生肝炎或黄疸。

处理建议:加强对相关症状的观察,出现虚弱、黄疸等肝损伤相关症状或肝酶有升高趋势时,应加强监测并进行评估。部分患者使用他汀类药物后会出现一过性的转氨酶轻度升高,一般谷丙转氨酶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或出现无法解释的肝酶持续升高,需评估后考虑停用他汀类药物。

如果ALT升高<正常上限3倍,应继续他汀治疗,4周后复查肝酶。如果ALT升高≥正常上限3倍,可考虑以较低剂量(逐步减量)应用他汀。可根据患者的基线风险和血脂水平,立即开始用依折麦布。肝酶升高达正常值上限3倍以上及合并总胆红素升高患者,应减量或停药,且仍需每周复查肝功能,直至恢复正常。

作者:虽然他汀类药物有肝毒性和肌毒性,但只要合理规范用药,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酶一般是安全的。建议他汀治疗后应关注有无肌痛,首次4~8周复查肝功能、肌酶,如无异常,则逐步调整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规律服用他汀对冠心病、脑梗死的复发预防和急性期治疗非常关键,所有患者应该尊重科学尊重专科医生的建议去正确认识和科学使用。

来源:徐耀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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