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交管部门查处过的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不再酒后驾车
可偏偏有人仍心存侥幸
结果涉嫌“二次酒驾”

2025年4月3日下午,北站中队在岚周路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4时59分,执勤交警在对车牌号为鲁B***9Q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其酒精呼气测试值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核查证件时,发现杨某某曾在2016年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这次被查属于第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规定,杨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5年4月1日下午,文化路中队在湘江二路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5时30分,执勤交警在对车牌号为鲁B***A8的小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曲某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其酒精呼气测试值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核查证件时,发现曲某某曾在2018年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这次被查属于第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规定,曲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都属于“二次酒驾”
需要付出更沉重的法律成本

来源:即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