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李沧区书院路一商业楼突发大火,火光直冲云霄。火势熊熊燃烧之际,楼顶惊现巨大爆炸,现场宛如战场。消防火速出动,所幸无人伤亡。事故原因扑朔迷离,官方正在调查。
现场情况11月15日下午,青岛李沧区书院路附近突然响起一声巨响。只见一栋商业楼的楼顶腾起大火,火势凶猛,浓烟滚滚。正当围观群众惊慌失措之际,楼顶突然发生剧烈爆炸,火光四射,场面骇人。
现场火势凶猛,消防部门紧急调派多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同时,3辆救护车也火速到达,时刻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伤亡情况。所幸经过消防人员的奋力扑救,大火最终被成功扑灭。
目击者描述"轰"的一声,把我们都吓懵了!"
"我就在马路对面的店里,亲眼看到楼顶爆炸的瞬间,那场面太吓人了。"
"消防车来得很快,救护车也来了,但是没看到有伤者被送走。"
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监控设施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明确指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上一年度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五以下的罚款。
民声怒吼这样的事故为什么还在不断发生?商业楼的消防安全谁来负责?这次是没有造成伤亡,可要是哪天真出了人命,谁来负责?
现在的房东一个个只顾收租,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消防检查就是走个过场,整改通知下发了,也没人真正落实。这不是在拿老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吗?
每次出事都是事后调查,事后补救。可老百姓要的是未雨绸缪,要的是防患于未然!这么大的商业楼,楼顶能发生爆炸,这不是开玩笑吗?平时的安全检查都去哪儿了?
警钟长鸣"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这次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商业楼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到底是人祸还是天灾?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