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人才网“收到员工辞职申请,这几件事一定得做!”

智通直聘 2023-08-15 18:43:13

小编近期在网上冲浪,看到有网友分享她给员工办理离职的踩坑经历。

我是一个新人HR,员工提交离职申请,跟我说是因为个人原因想要辞职回去休息一段时间。

我当时注意只倾听和安抚她的情绪了,看她言辞恳切,我没有仔细审查就给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

没有想到员工的离职原因跟她口头表诉的离职原因不一样,对方用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反戈一击,公司也因此承担了不必要的赔偿。

员工离职尤其是优秀的员工离职,对公司以及HR都是很大的损失,HR处理员工离职是件并不轻松的事情。

作为HR,在收到员工的辞职信之后应该怎么做呢?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如何才能确保后续的工作顺利推进,不出差池呢?下面是一些走心的建议:

1.认真了解辞职原因

在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之后,一场真诚、深入的面谈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面谈的过程中,尽量引导员工表达真实的辞职原因,并询问员工辞职是否经过了成熟的考虑。

马云曾说过:“员工离职的原因林林总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两个。 一是钱没到位,二是心受委屈了”

如果是出于可以改变的原因而提出辞职,可以通过面谈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询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提出改善的方案。

如果是员工去意已决,在员工提交离职申请之后,一定要注意员工提出的书面申请的离职原因与口头表述是否一致。要知道,很多的风险就藏在了文字表达当中。

部分涉世未深的新人HR,在面谈时员工跟HR叙旧,诉苦,或者表达留恋,然而却对离职原因含糊其辞,语焉不详。

在这种情况下,HR如果只顾倾听和安抚,未经深思熟虑仔细核查给员工盖了章,办理了离职手续,可能就会踩雷,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灵活掌握提前“三十天”规定

相信很多HR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员工在提交口头或者书面的辞职申请之后,急不可待,甚至想下一秒就从公司消失,一分钟也不想多待。

在这个时候,员工离职迫切,然而在短时间内HR也找不到接替岗位的人选,还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流程,老板也大为光火。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从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30天,这样是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岗位接替问题,给用人单位造来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是在员工办理完相关手续,做好了工作交接,岗位也有人接替的情况下,员工离职心切,也未尝不可批准其提前离职。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灵活操作还可以减少用工成本的支出。

3.留存有效书面证据

在HR的日常工作中,在处理员工请假,调休,辞职等申请时,应当尽量避免口头,电话,QQ或者微信等方式的申请,且尽量保留书面申请,这样能保证在未来发生争议时手上有充分的证据。

在员工提出辞职时,尽量明确提醒对方,员工递交离职申请是表示单方的法律行为,意味着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表示真实的辞职意思,辞职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辞职信不能撤回。

在办理离职的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一定要拿到辞职申请书之后,再启动离职流程。此外,一定要收好辞职信的原件,以防发生争议。

在 HR 的日常工作中,处理员工辞职的问题是少不了的,这个过程中,HR 会面临各种不同的辞职原因。

同时,员工辞职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如口头离职、书面申请等等。更有甚者,还会发生员工擅自离职的情况,这时候 HR 更需要更加注意,确保有充分的证据以保障企业的利益。

综上所述,处理员工的辞职问题需要 HR 具备足够的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针对不同的辞职原因展开具体的应对措施,同时还要留存有效的证据,以保障企业以及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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