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和张子善一起贪污171.6亿旧人民币,放到现在能值多少钱

粤城时刻 2025-02-02 08:40:33

1950年代初,天津的两位领导干部,刘青山和张子善,原本是新中国最受瞩目的年轻干部,他们的未来本应充满光明。

然而,在权力和财富的诱惑下,他们选择了背离初衷的道路,沦为贪污腐败的典型。三年的时间里,他们通过盗窃地方粮款、防汛水利专款、救灾粮款等,积累了171.6亿旧人民币的巨额贪污金额。

这笔资金不仅数目庞大,且在当时的经济背景下,已经是触目惊心的数额。然而,这只是开始——如果将这些旧人民币转化为今天的货币,这笔金额到底意味着什么?

刘青山与张子善的崛起

1949年建国前夕,刘青山和张子善这两位年轻的领导干部被调往天津,分别担任天津市地委书记和天津专署专员。

天津当时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充满了无限的机会与潜力。作为年仅三十多岁的年轻干部,刘青山和张子善无疑是新中国初期的中坚力量。

两人都具有非凡的才干,在当地政务和经济事务中,做出了不少成绩。天津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承载着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任,面对众多挑战,刘青山和张子善在处理问题时显得游刃有余,他们也凭借卓越的领导能力,迅速赢得了上级的信任和支持。

天津的改革和经济建设日益扩展,刘青山和张子善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随着任务越来越重,他们逐渐习惯了这种掌控大局的感觉。身处高位的他们,很少有人能约束他们的行为。

此时的天津充满了繁华与诱惑,商业繁荣、物质丰富,优越的生活条件让他们逐渐放松了对自己行为的警觉。掌握了巨大的权力,刘青山和张子善的心态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误入歧途的堕落

刘青山开始以自己的权力为筹码,要求周围的人无条件满足自己的需求,甚至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顾他人的感受。有一次,他特别想吃韭菜饺子,但由于韭菜对他的消化系统有些许困扰,他要求厨师做一碗“没有韭菜的韭菜饺子”。

这种荒唐的要求让厨师十分为难,但为了满足他的口腹之欲,厨师不得不将韭菜塞入肉馅中,等饺子煮熟后,再将韭菜一根根地挑出来。这种不合常理的要求,成了刘青山不知节制和不顾他人感受的真实写照。

类似的事情并非个别。在他的生活中,奢华和享乐成了常态,哪怕是最基础的物质需求,他也能以自己作为领导的身份去享受更高层次的待遇。

刘青山的奢华生活背后,是他对国家资源的肆意挥霍。各种享乐与奢侈品充斥着他的生活,随之而来的是对公共财物的漠视和滥用。为了满足个人欲望,他对国家资源毫不珍惜,甚至以权谋利,进行大规模的贪污。

他的行为越来越不加掩饰,完全不再考虑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刘青山的生活态度成了当时许多腐败行为的缩影,他不仅在生活中享受着不该属于自己的奢华,同时也让国家的资源在自己的手中变得虚无和浪费。

巨额贪污

刘青山与张子善在担任天津地区的领导职务期间,逐渐偏离了最初为民服务的誓言,转而走上了贪污腐化的道路。

1950年至1951年间,他们通过贪污地方粮款、防汛水利专款、救灾粮款等多种手段,非法挪用巨额资金。这些资金本应用于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然而,他们却将其挥霍在个人利益上,甚至通过非法经营谋取更多的不义之财。

在天津这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刘青山和张子善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展了一系列非法操作。比如,他们以修建工程为名,向银行申请贷款,骗取了大量资金。

这些资金原本应该用来支撑天津的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然而却被两人用于私人目的,进一步加剧了天津地区的贫困和社会不安。与此同时,他们还从事了钢材倒卖、木材套购等非法交易。为了从中牟取暴利,他们甚至不惜通过虚报项目、掩盖实际情况,直接侵吞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和财政资金。

贪污的规模和金额极其庞大。仅在1950至1951年之间,他们的非法所得便已达到了1554954万元。按照当时的货币价值,这笔钱相当于新中国初期经济的巨大损失。

这些本应用于解决人民生活困难、推动国家建设的资金,却因两人的私欲而被肆意挪用和浪费,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对比当时的背景,这样的数额几乎令人无法想象。更为惊人的是,这种贪污行为并没有止步于此。到1952年,经过统计,他们在三年的时间内累计贪污了171.6亿旧人民币。

如果将这个金额与当时的物价进行对比,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其中的惊人程度。1951年,一斤肉的价格为3300元人民币,那么,171.6亿旧人民币相当于今天的8000多万人民币。

这种庞大的金额,足以购买大量的商品和资源,而两人却将这些资金用于私人消费、奢华享乐,甚至通过非法渠道进一步积累财富。

李克才的揭发

李克才是当时天津专署的副专员,一位以廉洁正直著称的干部,他始终坚持着公正无私的原则,严于律己,公正待人。李克才对腐败现象深感愤慨,尤其是当他得知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贪污行为时,心中充满了震惊与愤怒。

这两人作为地方的高级领导干部,掌握着大量的资源与权力,然而他们却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国家财产,致使大量本应用于民生和国家建设的资金流入他们的私人腰包。

如果不揭发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腐败行为,局势可能会越来越严重。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清廉形象,李克才决定采取行动。他并没有选择沉默,而是积极行动,准备将两人的罪行公之于众。

1951年,在河北省召开的“三反”工作会议上,李克才毅然站了出来。在那次会议上,他毫不犹豫地公开发言,揭露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贪污事实。

李克才手中握有确凿的证据,凭借这些证据,他详尽地描述了两人如何盗窃国家与地方的巨额资金,包括粮款、防汛水利专款、救灾款项等。

会后,中央组织迅速作出了反应,指派专门的调查小组前往天津,开始对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贪污行为展开全面调查。调查过程揭示了更为严重的事实:二人的贪污行为不仅涉及到大量的地方财政,还直接影响到国家建设的进程。

调查显示,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贪污金额高达数百万元,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资金,不仅用于个人奢靡的消费,还用来资助一些不正当的商业交易,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运作。

与此同时,他们在天津地区的权力与影响力,也为他们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许多企业和商人都迫于压力,不得不与他们勾结,以换取更为丰厚的利益。

死刑判决与执行

12月14日,河北省委召开会议,针对刘青山和张子善的案件提出了处理意见。会议中,所有与会者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这两名严重贪污的干部应当处以死刑。

六天后的12月20日,华北局在充分讨论后,将此事上报党中央。华北局明确表示,为了严肃国家法纪,警示党和人民,原则上同意对刘青山和张子善这两名贪污分子处以死刑,或者是缓期两年执行,具体执行还需要省人民政府向政务院请示审批。

党中央高度重视此事,并迅速作出安排。12月29日,中央书记处召开扩大会议,详细讨论了案件的处理情况。会议中,大家一致认为,这两人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必须严肃处理以震慑腐败。

经过充分研究,并听取了党外人士的意见,会议最终决定,由河北省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鉴于刘青山和张子善曾在天津担任重要职务,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案件处理决定迅速获得毛泽东的批示。

毛主席明确要求,必须高效且公开地处理此案,为了让全国人民明白此案件的严肃性,《人民日报》于12月30日头版刊登了刘青山和张子善贪污侵吞国家资财的详细事实,公开宣布对两人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决定。

1952年2月9日,刘青山和张子善在狱中第一次见面。这个时刻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他们的命运已被彻底决定。面对即将到来的死刑,两人虽然已然知道自己的结局,但依然保持着过去的态度。

那天,他们吃下了他们的最后一顿晚餐,这一餐极为简单,却成了他们人生中最后的时光。无论之前如何风光无限,这一刻,他们的权力、财富和奢华生活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晚餐过后,他们被带回牢房,等待着第二天的判决执行。

随着命令的下达,刘青山和张子善被押上了刑场。那一刻,百姓纷纷聚集在刑场周围,围观这一历史性的场面。

人们的眼中,既有对两位曾经权高位重的官员的指责,也有对正义终得伸张的期待。对于刘青山和张子善来说,他们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走向了死亡的深渊。

参考资料:[1]王祝福.塑造清正廉洁的政党形象——以严肃处理刘青山、张子善案为例[J].廉政文化研究,2012,3(3):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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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2-07 10:54

    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笔巨款,二人死的不冤!

粤城时刻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