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朱文艳 马荫超)2023年7月8日,由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新型犯罪辩护专业中心承办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实务研讨交流会在郑州市律师协会1411会议室成功举办。
此次研讨会邀请到的嘉宾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邸瑛琪,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立志,河南省公安厅电信诈骗犯罪侦查总队政委牛军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彭晓东。
出席此次研讨会有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郑州市律师行业纪委书记杨雷法,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秀峰,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红新。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有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部分理事、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以及郑州市执业律师,参会人员达200余人。研讨会由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新型犯罪辩护专业中心主任王明伟、副主任姜拴胜主持。
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红新首先致欢迎词,介绍了本次研讨会旨在对于目前处于“井喷”态势、案件数列位居第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司法实践中出现疑难点问题加强研究,统一认识,准确把握主观认定和行为手段的入罪标准,同时提升郑州市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刑事辩护能力。
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纪委书记杨雷法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司法部党组在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律师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对律师的“五点希望”,认为这“五点希望”是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同时对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要加强刑事辩护领域的研究,充分发挥刑事律师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人权司法保障。
在研讨环节,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朱秀峰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黑吃黑”行为的定性及辩护思路,从黑吃黑的类型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定性难题进行了讲解,为解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实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郭超毅就刑辩视角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状中“明知”、“犯罪”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法背景和司法实践、“明知”的界定和证明,从界定到综合认定、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的理解的审慎应用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认定模式等四个方面来综合研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难题。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翟二闯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分问题,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新行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界分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王永贞对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取保候审、不起诉的辩护,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特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争取从轻处理的路径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的新路径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讲解。
在嘉宾评议环节,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邸瑛琪表示本次研讨会切实论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特殊问题,准确把握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存在的热点问题。对于主观认定中的明知、确知、应知进行了分别阐述,并提出了明知是确知还是应知、是社会危害性还是刑事违法性、是犯罪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明知的综合认定等问题。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立志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技术含量、适用范围、行为人违法性认识、入罪门槛、证明标准、正犯与帮助犯的比例、刑法谦抑性等问题进行了讲解。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彭晓东对于网络犯罪的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三者的区别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数罪并罚问题。
河南省公安厅电信诈骗犯罪侦查总队政委牛军生从刑事侦查角度阐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社会危害性,介绍了河南省公安机关针对电信诈骗的侦查工作形势,目前“断卡”行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省公安机关仍会利用多方位手段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治理。
出席本次会议的特邀嘉宾对现场参会执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解答。
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秀峰作最后总结,表示本次研讨会从不同的视角切入解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实务中出现的难题,为律师辩护提供了更为有效的办案思路和技巧。
本次研讨会选题及时,紧跟目前刑事案件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现场200余人汇集一堂就此次会议主题进行研讨。
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红新表示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大家的支持,接下来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将会砥砺前行,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身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