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我国干部管理遵循“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所谓下管一级,原则上是中央管理省部级干部、省(部)管理厅局级干部、地市管理县处级干部、区县管理乡科级干部,但是由于一些特殊的单位以及近年来一些岗位的重要性,部分干部的管理权限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这几种情况:
一、干部管理权限较为特殊的情况
一是管理权限“上移”。近年来,部分重要的厅局级职务由省(部)管理上移到中央管理,称“中管正厅级”,比如前面有介绍的部长助理、国家局的副局长、中管高校的常务副职、省级纪委副书记等等;
另外部分县处级干部的管理权限现在也上移省里。比如县委书记、区委书记等等;
同样的,省直机关管理的机构副职,级别为正处级,但管理权限也在省里;
二是部分副厅级干部管理权限不在省(部)里。典型的就是副省级城市。
前文已详述,由于副省级城市的特殊性,市直机关为副厅级规格,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的工作部门(组成部门)正职的管理权限自然就是在市里,而不是省管(区委书记除外);
回到正题,副省级建制的单位有没有权限任免正厅级干部?
二、副省级建制的单位有没有权限任免正厅级干部
答案是有,但数量极少,主要集中在这几种单位:
一是部分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
比如国家统计局,是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机构,局长为副部级、副局长为中管正厅级、内设司局按照三定为副司局级,但是国家统计局各省级的调查总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各省级调查总队党组书记以及总队长的任免权限就在局党组;
另外,虽然内设司局司局长按照三定规定是副司级,但在使用上也有高配正厅级的,任免权限一样在局党组
二是国务院直属部分副部级事业单位
典型的就是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是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而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省级气象局为正厅级规格,各省级气象局局长的任免权限同样在中国气象局,废话不多说直接举例说明:
三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前文《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司长、副司长和其他干部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已经详细解答,这些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其内设司局的司长、局长的任免权限并不在国家局本身,而是在部党组,国家局内设司局的司局长职务任免,是由主管部委审批,不管司长局长是正司局级还是副司局级;
但是,其他干部的任免权限在国家局本身。由于国家局还有个很特殊的地方,即直属机构和派驻机构大部分都是正厅级规格,比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有关省区市共设立26个监管机构,名称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区市名)局,其中,除了上海、江苏、浙江局为副司局级之外,其余省级局为正司局级,比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江西局局长,为正厅级;
这些派驻机构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厅也都是由国家局自行管理,比如、
2023年8月,民航局党组决定:万向东同志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姜春水同志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
四是部分部委管理的副部级事业单位
典型的就是自然资源部所属副部级事业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前文已经讲过:
2018年武警部队跨军地改革,原正军级的武警黄金指挥部改编更名为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正厅级),原指挥部下辖的总队、支队等机构一并转隶组建为13个专业地质调查中心,其中3个为正厅级,10个正处级;
1、原武警黄金第一总队机关以及所属的原武警黄金第三支队转隶组建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为正厅级建制,归上述说的正厅级的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2、原武警黄金第二总队机关以及原武警黄金第一总队第四支队合并转隶新组建为正厅级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同样归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3、原武警黄金三总队机关以及所属地十二支队合并转隶新组建为正厅级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军民融合地质调查中心”,同样归指挥中心统一指挥;
除了武警黄金部队转隶的四个正厅局级单位之外,中国地质调查局原本就还辖有: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等多个正厅局级事业单位;
以上这些正厅局级事业单位一把手任免权限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而不是自然资源部,具体可见任免文件;
上一级党组织可以任免或提名下一级单位的班子成员。不过部分省区市的县区一级党政一把手任命或提名在省一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