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恩平市君堂镇平安村前村支书吴小源,因接上级通知防洪抢险,拉了两车泥土封堵一段堤坝,被150米开外施工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方,以造成其损失7454元为由,控告吴小源破坏产生产经营,结果,吴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吴小源被抓和被判刑,在当地一度引发了极大的争议。此前吴小源曾举报时任市委书记李某冰,后李某冰于2018年8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2019年8月,因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小源出狱后,因不服判决一直在申诉,那么,其案件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防汛电视会议后,时任村支书组织防汛施工引发冲突
2016年春,广东汛期如期而至。江门市委为此召开了防汛电视视频会议。此后,君堂镇政府于3月3日,向下辖各村及有关部门发出(君府2013)第9号《关于调整君堂镇2016年防汛组织机构及有关措施的通知》(下称“9号《通知》”),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认真落实防汛抗洪工作。
彼时,君堂镇平安村西园围处的一段堤坝,因镇里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方建某公司时,擅自挖开了一道缺口,在市委电视视频会议后,经全部村干部讨论并一致通过,认为该缺口存在防汛风险而应当及时修复。
于是,在2016年3月5日上午8点多,由平安村委出面,组织村民出工,到西园围被挖开的堤坝处施工修复,结果,出工的村民与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发生口角,并有拉扯等肢体接触动作。
此后,村委会组织车辆运来泥土,将项目施工方挖开的堤坝用泥土封堵。
当天,目睹事发过程的除了平安村出工的村民,还有君堂镇时任党委副书记余某某和镇派出所所长岑某某等5、6名干部。
吴小源说,上述证人均可证明我就是西园围防汛地段的责任人,当天用泥土封堵堤坝缺口是奉命防汛。
奉命防汛成“泄愤”,村支书被判刑让吴小源没有想到的是,这次奉命防汛修复堤坝的公务行为,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其也因此于2016年12月2日,被恩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在吴小源的判决书中载明:因(吴小源)上述行为,致使建某公司混凝土,钢筋损失4054元,工人工资损失1400元及清运余泥损失2000元,合共损失7454元。
据此,恩平市检察院认为,吴小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检方的依据是,“被告吴小源因没有竞得君堂镇污水处理厂综合楼工程项目,认为中标方建某公司存在串标行为而心存怨愤”。
对此判决,吴小源自出狱后一直在申诉,其始终坚持认为,当天修补堤坝的行为是正常工作,是根据江门市委防汛电视视频会议和3月3日君堂镇政府9号《通知》,且经村全部干部一致通过而付诸的行动,其行为合理合法,并没有妨碍和影响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生产经营。
吴小源找出了当年“恩平市君堂镇污水处理厂挡土墙”的施工平面图,并通过该图指出,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地点与堤坝修复处在两个不同的地点,相隔大约有150米的距离,故破坏项目施工、破坏生产经营系牵强附会的罪名。
△两处相距约150米
吴小源说,在案件的庭审中,指控自己有罪的吴某建、李某源等32人,多数是建某公司的员工,这种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证人证言合法性也存疑。
多名证人称,事发当天,君堂镇时任党委副书记余某某和镇派出所副所长岑某某两人都在现场。吴小源表示,他们可以证明和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与真相。
如前所述,2016年3月3日,吴小源接到君堂镇政府的9号《通知》后,召集了村委干部开会,并一致通过马上修复西园围被建某公司吴某锋施工时擅自挖开堤围的缺口。
案发地现状
需要说明的是,在9号《通知》中,案涉堤坝被明确为吴小源负责的防洪抢险包干地段。也就是说,吴小源根据通知要求,由平安村委组织堵修防洪堤坝工程的地点、要求是由镇政府根据旧堤确定的。
相关材料显示,事发当天早上8点左右,出工村民开始修复堤坝时,吴小源一开始因其他事并不在现场,后接到派出所所长唐某某电话,吴小源于上午10点左右,与君堂镇副书记余某某一同赶到修复堤坝工地现场。
吴小源称,余副书记到场后,工地就由他在指挥施工,当时拉泥土封堵堤坝,余副书记也没有认为施工不当而阻止施工;更重要的是,堵堤工程并没有堵塞工厂施工,即便修堤工程给污水厂项目施工带来某些不便,也完全可以互相沟通,或由镇政府协调解决。
然而,即便吴小源及其代理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也仍然没有逃脱被判刑8个月的厄运。
吴小源表示,执法者对于并不存在的、堵塞项目工地施工事实,既不考虑是否存在主观破坏故意和客观上究竟造成了什么毁损的效果,更不正视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发挥法律上的“谦抑”精神,把一个致力服务于基层时间长达十几年的党员干部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到底是谁在泄愤?在吴小源的判决书中,办案机关将其奉命行事的防洪抢险,封堵堤坝的职务行为,指控为“泄愤”。
对此,吴小源在后来写给多个部门的控告材料中,却给出了相反的说法:中标案涉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某公司与恩平市委前书记李某冰、时任政法委书记郑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建某公司中标案涉污水处理厂项目时,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
公开信息显示,恩平市委前书记李某冰涉嫌受贿犯罪,于2018年12月,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后被双开;而郑某现调至江门市某局任职。
据悉,恩平市君堂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4年启动,总投资约3500万元,项目实施方式为公开招标。
吴小源的举报材料称,该项目的问题就出在招投标上,为了拿下案涉污水处理项目,与郑某有亲戚关系的吴某某临时成立了建某公司,而该公司完全没有土建工程的业绩,根本不具备投标条件。
吴小源称,郑某利用其影响力拿下案涉项目,可以从三个方面证实:
一是案涉项目确定后,郑某多次带其亲戚吴某某到君堂镇政府向镇领导班子施压,要镇政府将建厂工程交由吴某某掌握的建某公司承建,此举引起镇领导班子的强烈不满,相关人员可以为此作证。
二是2014年4、5 月间,由建某公司的吴某某电话通知吴小源到君堂镇一间餐厅吃饭,席间有郑某某、吴某某等7人,席间,郑某某说君堂污水处理厂管网和办公楼工程已指定给吴某某承建,并通知了君堂镇政府,其中“三通一平”工程分包给吴小源等人。此后,吴某某到平安村委办公室向吴小源等人索要分包工程的费用40多万元,并声称该费用是上调给李、郑两位领导的。
三是案涉污水处理厂系政府拨款建造,投入使用后政府还在资金方面进行一定补贴,但污水处理收费却归陈某某(郑某某的亲戚)个人所有,此举也引发了群众的质疑。
2015年9月间,吴小源本着一个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将案涉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所存在的问题,向恩平市检察院进行了实名举报。此后,恩平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找吴小源谈话,并作了询问笔录,接着,吴小源又向该院时任检察长王文对相关情况作了复述。
吴小源称,尽管此后市检察院传询过市二建公司经理吴某某,但因为触及了李某冰、郑某的禁忌,并受到他们的干预,该案不仅没有依法立案查处,反而,还将我奉命行事的防洪抢险公务行为,弄成“破会生产经营罪”,对我进行打击报复。
事实上,在吴小源当初被羁押期间,君堂镇派驻平安村的镇委副书记、镇长唐某某,曾将由全体村民签名、并经镇政府加具意见请求保释吴小源的申请书,送交恩平市政法委。
然而,此举不仅没有达到保释吴小源的目的,唐某某还为此遭到李某冰的责备,被指责是非不清,同情犯罪分子。此事后不到半个月,唐某某被调到市环保局任副局长。
同期,恩平平安旅香港同乡会也将请求保释吴小源的申请书递交到恩平市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结果也如石沉大海。
此案的多名知情人士曾向吴小源透露,其“破坏生产经营”案,是市领导李某冰交待办理的,还指定开政法会议立案处理。
吴小源说,种种迹象表明,李某冰作为时任市一把手,竟然亲自出马定调一起小小的民事纠纷,其直接干预司法的意图和事实昭然若揭,尽管其早已落马被查,但自己的冤案至今还没有得到平反,为此,自己将持续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相信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