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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话题,又是“屎不臭挑起来臭”了。
农夫山泉向香港消委会发律师函,要求对方“郑重道歉”!
这又闹的是哪一出呢?
香港消委会到底说错了什么,又惹怒了“农夫”,要“义正词严”的发律师函?
01 香港消委会到底说了啥?
媒体报道,今天农夫山泉发布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函,指出香港消委会三大错误:
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明显主观误导,并要求香港消委会立即作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
人家律师函说得“义正词严”的,又是澄清,又是道歉,还要消除影响。
那一定是香港消委会犯了“大错误”了?
据报道,香港消费者委员会15日披露:
在本地市面上购买了30款常见的瓶装水样本进行测试后发现:来自中国内地的百岁山和农夫山泉的瓶装水样本均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每升3微克溴酸盐。但远低于美国、日本、英国以及世界卫生组织订立的饮用水质量标准——每升10微克溴酸盐。老北来来回回读了三遍,也没看出来,香港消委会到底犯了啥错误,有什么地方需要澄清和道歉?
不就是报告了一下检测结果,公布了一下欧盟和美国日本的检测标准。
也没有说谁家的不合格,也没有带节奏让消费者选择哪一个品牌。
而且从头到尾都在说,所有产品都达标,都可以喝啊。
农夫山泉怎么就急眼了呢?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但也不是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
02 自我打脸的律师函
既然农夫山泉发了律师函,香港消委会也不能坐视不理。
很快,香港消委会就作出了回应:
收到了。我们没有说产品有安全问题,都可以放心饮用。老北在仔细琢磨了一下,大概是香港消委会的科普,触动了农夫山泉的敏感神经。
香港消委会在报告中指出:
溴酸盐是消毒过程中,天然存在于水中的溴化物被消毒剂臭氧氧化而衍生的副产品。摄入大量溴酸盐可引致恶心、腹痛、呕吐及腹泻,严重情况甚或影响肾脏及神经系统。农夫山泉指责香港消委会“适应标准错误”,理由是:
自己明明是天然水(深层湖水),香港消委会却把它列入天然矿泉水范围内测评。
直白一点说就是,你搞错了,我家生产的根本就不是天然矿泉水!
农夫山泉的公关部真是太渣了。
这相当于直接否认了自己生产的是矿泉水的“消费者认知”。
而且这个认知,还是农夫山泉的公关部门辛辛苦苦培植起来的。
想当年,农夫山泉不就用似是而非的“矿泉水和纯净水之争“抢夺市场的吗?
自己把自己的脸,打得啪啪直响啊!
就算你要反驳香港消委会的报告,也应该是拿出检测结果来证明自己的无辜。
用这样自我打脸发律师函的方式,要么是智商缺失,要么就是对自己产品中到底含有多少有毒有害的溴酸盐,毫无底气。
03 你有发律师函的权利,我有选择的权利
早在10年前,有律师就提出,要求撤销“农夫山泉”这个商标。
理由就是,农夫山泉明明用的是江河湖泊水,却用山泉水来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这一次实锤了,它自己都跳出来承认了。
中国消费者报也曾经对农夫山泉的概念炒作提出过质疑。
农夫山泉曾推出过一款“专为婴幼儿设计”的饮用水,号称取自长白山莫涯泉。
专家通过成分对比认为,与普通水无显著差别,就是概念炒作。
怪不得有网友编出了一句顺口溜:农夫山泉有点甜,骗了老子几十年。
老北还记得,农夫某泉推出纯净水的时候,曾经有一句推销词:我有告知的义务,你有选择的权利。
老北现在再来看,只能冷冷一笑:宣传误导欺瞒了消费者几十年,现在被逼急眼了,才履行告知“不是天然矿泉水”的义务啊?
作为普通老百姓,关心的真不是你到底生产的是不是矿泉水。
更关心的事,你能不能直截了当告诉大家,你家的产品到底含有多少有毒有害的溴酸盐?
香港消委会有告知的义务,老百姓有选择的权利。
农夫山泉,你有发律师函的权利,但没有让香港消委会澄清和道歉的权利,更没有摁着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老百姓立场,小市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