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合肥一女子同时交往5名情夫,被路人残忍杀害:他们太吵

元珊看历史 2023-06-11 0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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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亳州路附近公园的一处草地上,一对男女仰卧倒地,两人前后相隔不到10米距离。

他们衣衫不整,死状惨烈,均已难以辨认出原来的五官,周围留下大量的血迹。

现场令人触目惊心,可见凶手作案手段之残忍。

这是案发在2003年的合肥公园恶性凶杀案,在当时引起社会不小的轰动。

该案惊动合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彻查,历时多天才得以告破。

那么,这对遇害男女是谁?他们是什么关系?又是谁凶残地剥夺了他们的生命?

两男女丧命于草地

2003年11月17号早上6点,亳州路市民老王像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他慢慢地步行来到南淝河的南岸锻炼身体。

可是,当他走到长丰路桥西边200米左右时,好像条件反射一样,立刻用手捂住了眼睛,顿时寒毛直竖。

在他眼前,一对男女分隔不到10米距离遇害倒地,面部血肉横飞,所见之处均是血淋淋一片,太残忍了。

惊魂未定的他赶紧拿出电话,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报后,合肥警方很快就到达现场,眼前一幕也让他们倒抽了一口冷气,凶手太凶残了。

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桑宝庆当场拍板成立一个专案组,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尽快侦破此案。

为此,专案组决定兵分三路寻找线索。

一方面,专案组带来了两条警犬,看看能否通过它灵敏的嗅觉找到两名死者留下的痕迹。

另一方面,刑侦技术人员彻查现场,并对两名死者进行尸检,确定真正死因及死亡时间。

再一方面,专案组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走访,看看能否找到目击者或者知情人。

调查思路是正确的,但实际推进速度比想象中要艰难得多。

两条警犬跟着气味一路追寻到亳州路桥后,就发挥不了作用。

案发现场没有什么突破性发现,但可以大概确定的是两名死者死亡时间是16日晚约11时,致命伤在头部和颈部,作案工具应该是铁锤。

走访周边也没有得到一些有用信息。案发当晚,天气不好,周边商户门窗均纷纷关闭,路上几乎没人,附近的工地日夜赶工,没人注意到公园一角到底发生了什么。

查找两名死者身份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接下来要怎么办?

随后,有多则消息传到了专案组耳中。住在案发地附近一个工棚的老婆婆说,睡梦中她隐隐约约听到一个男人在小声地喊“好冷”。

另外一个市民说,案发当晚她听到了一个男人在喊救命,听起来很凄惨。

但除此之外,并无更多有用信息。这让专案组很是焦虑,破案的压力越发巨大。

没想到,很快一个新消息传来,才得以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确定遇害者身份信息

由于寻找死者身份工作没有什么进展,专案组决定从两条线着手,一边在全市发布协查通报,一边在合肥交通电台发布悬赏通告。

11月17号晚上9点,专案组为此专门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敲定了案件的一些重要内容。

会议后,专案组收到一个重要信息,一个男子火急燎燎打来报警电话,说自己的妻子彻夜未归,一直联系不上,恳求民警帮忙寻找一下。

该男子进一步说,他的妻子叫玉玲,和朋友开了一家美容院。

16号晚上9点,她离开美容院,一直没回家,距今已经过去快1天了,还不见她的踪影。这让他很是担心,怕她是不是遭遇什么不测。

等该男子描述了妻子的相貌特征和穿着打扮后,专案组发现她竟然和那名女死者信息完全吻合上。

但出于谨慎起见,警方拿玉玲的私人物品进行了指纹比对,确定是她无疑。

那么,死在她旁边的男人是谁?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专案组得知玉玲当天是和一个叫“砖石”的男子离开。但拨打他电话,一直接不通。

正当大家都没有头绪之时,有人随口一说,“砖石”不会是谐音吧?专案组一下子醒悟过来。

通过常住人口信息库查询,专案组找到了真相,“砖石”真名是专实,登记地址在巢湖路的一个小区里,是某厅局退休人员。

专案组立即前往专实的家里,开门的是他的老婆。她说,16号晚上9点左右,老公说要出去逛一下,一直未回家,打他电话也关机了。

她还说,老公平时爱打麻将,所以觉得他这一次也可能是去打麻将,太沉迷了才没回家,因而没有把这事放在心上。

当专案组把专实遇害结果说出来后,他老婆彻底崩溃了,情绪难以自控。

这让专案组难以进行接下来的询问工作。于是,他们决定从女死者玉玲身上着手调查。

没想到,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专案组发现玉玲男女关系比较混乱。

除了老公,她还有5个情夫。这让专案组成员震惊不已。

将凶手抓捕归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些情夫中,专实是一个,还有两个彻彻底底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并不惜抛弃原配妻子。

但是,经过专案组的调查,这些情夫都没有作案嫌疑。

那是谁杀害了玉玲和专实?专案组陷入了沉思。

2天后,一个市民向专案组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16号晚上10点左右,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飞快地骑着单车,满身是血。后来,他来到一个洗车档停下,冲洗他的车。

这期间,该男子和洗车档老板不停地交谈着,看起来不像刚认识的那种关系。

这个消息让专案组为之一振,他们决定顺藤摸瓜。

很快,专案组调查到,这个男子的名字是赵磊,20岁,户籍在寿县,目前在新云土菜馆炒菜。这个菜馆地处合肥的繁华地段。

凶手已经锁定,专案组立即开启抓捕行动。

19号16点左右,新云土菜馆里,4、5个乔装打扮的民警一起走了进来。老板娘以为来了大客,赶紧起身笑脸相迎,正打算问他们吃点啥。

不料,为首的民警直接说出了此行目的:“赵磊在不在店里?”

赵磊,是老板娘的亲戚,在这里打工了好多年。他性格内向,没有什么朋友。这一次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怕是惹出什么大事了,老板娘暗叫不好。

她正乱想着,对方掏出了警官证,把她吓得不轻,结结巴巴地说“在、在”。

她先是把这几个民警领到后堂,然后扯着喉咙大喊“赵磊,有人找”。

赵磊应声走来,只见他穿着厨师的工作衣服,满脸青春痘,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

看到几个人后,他愣了一下。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被民警们迅速摁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可是,面对专案组的问话,赵磊没有一点点害怕和慌张,而且一直保持沉默,不说一个字。他可能觉得民警拿他没有办法。

对此,经验丰富的专案组习以为常,也没有操之过急。他们决定用证据撬开他的嘴。

警方掌握犯罪证据

这不,专案组马不停蹄地开展外围调查工作,而且进展非常顺利。

有一部分专案组成员仍在新云土菜馆里,目的是了解更多关于赵磊的生平信息。

比如,他们向老板娘询问赵磊的家庭经历等情况,向同事询问他日常生活的为人处世等情况。

随着了解越深入,赵磊的个人信息越来越丰富。

另外一部分专案组成员依法前往赵磊的租房,搜寻作案证据。

果然不出民警所料,他们有非常重大的发现。

在赵磊的床底下,民警搜出案发当天所穿的衣服,上面有很多干了的血迹。可能是时间太紧迫,他还没有来得及洗掉,或者是丢弃。

经过鉴定,衣服上的血迹是两名死者的。这个证据足以定他的罪。

除此之外,专案组从他身上搜出一部手机,不管是型号,还是手机里面的内容,均证明是其中一名死者丢失的那一部。

在一系列证据下,专案组掌握了该案的主动权,局面为此扭转。

赵磊的心理防线一步步崩塌,再也没有起初的平静如水,而是肉眼可见地紧张起来,手脚发抖,额头冒冷汗。

此时此刻,赵磊正经历着激烈的内心斗争。

被抓2个小时后,他缴械投降,缓缓说出了第一句话,好像是跟自己说的,又好像对着专案组说的。他说,让民警给他4分钟想一想。

没过多久,他就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这对男女是他杀的。

专案组早已知道案子是他做的,他们想知道他作案的动机和具体细节。

因为,在专案组的调查信息中,凶手赵磊和两名死者素不相识,也不存在任何恩怨纠纷。

那么,是什么导致赵磊对两人痛下杀手?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在进一步的问询中,民警终于得知,这与他之前的一段失败感情经历有关。

但是,他感情不顺,为什么要把怒气撒在两人身上?当时,两人到底干了什么事?

凶手供述作案原因

原来,初中时,赵磊不爱学习,因琐事发生矛盾和同学打了一架,之后就退学了。

由于年纪小,他找工作遇到不少阻碍。于是,他跟人学怎么炒菜,然后去投靠自己的姨妈,因为姨妈开了一家土菜馆。

由于工作的关系,他认识了土菜馆的女同事张某。两人年纪相仿,能聊得来,很快擦出爱情的火花。之后,两人感情进步神速。

没过多久,两人就住到了一起,一起上下班,还到处去约会,日子过得很是甜蜜。

但是,甜蜜是短暂的,性格不合的两人矛盾不断激化。

赵磊性格多疑,又非常火爆。每当看到或者听到张某和其他男子接触,他就暴跳如雷,认为女朋友背叛他。

因为这件事,两人吵得越来越凶,甚至把吵架当家常便饭。有时候,正在气头上的赵磊丧失理智,对女朋友拳打脚踢。

时间一久,女朋友忍无可忍,于2003年10月提出了分手。但是,赵磊不同意。

他觉得非常后悔,差不多每天都打电话求复合,但张某对他不理不睬。

为此,赵某心情非常糟糕,很长一段时间无法从失恋中走出来。

案发当晚10点左右,赵磊收工,踩着单车途径长丰路桥,顿时失落感弥漫全身,因为这是他与张某经常约会的地方。

甜蜜时光不再,他觉得很难过,于是停下车,坐在了旁边的一块草地上。与张某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好像电影一样在他的头脑里回放。

突然,一对男女也来到赵磊不远处的草地上。由于矮树遮挡,他们没有察觉到坐在附近的赵磊,动作越发大胆起来。

两人先是亲热,上下其手,接着一番云雨,发出的声音彻底惹怒了赵磊。

他觉得,这是自己和张某以前约会的神圣地方,不允许两人玷污。

愤怒冲昏了头脑,他拿起从菜馆带回来的铁锤,往两人的头部、颈部狠狠地砸下去,一下、两下、三下……直到他们断了气为止。

最终,赵磊被判死刑,为自己的恶行付出生命的代价。

结尾

赵磊因性格缺陷导致感情失败,大可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并慢慢地改正过来。他还那么年轻,不愁找不到女朋友。

可是,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把自己感情不顺的怒火发泄到其他人身上,还要夺人性命,禽兽不如。

在法律上,他属于罪大恶极。

这对丢了性命的野鸳鸯,在法律上固然没错,但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

两人,均是有老公和孩子的人,而且年纪不小了。贪图一时的快活,在公众场合行苟合之事,把中国传统美德抛之脑后,令人咂舌。

20年过去了,这三人早已化为寥寥尘土。但是,对于他们的家人而言,伤害仍在继续。

因为他们不仅失去了至亲,还遭到情感的背叛,每每想起都有可能难以启齿,不知如何面对。

在此,希望这类悲剧不要再出现,世人所遇皆是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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