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莲花做菜到底好不好吃?

大步走路 2025-01-03 10:33:37

方多病最常吐槽李莲花的事,一件是他不会武功,一件是他做饭难吃。

别人说李莲花武功低微,他丝毫不会介怀,但说他做饭难吃,他有时会很不开心。

对于李莲花做饭这件事呢,评论也是众说纷纭,苏小慵觉得李神医不仅医术高明,为人有礼,做饭还很好吃,甚至愿意为了李莲花做的菜帮他调查冰片背后的隐秘。

至于笛飞声呢,就有点不稳定了。没失忆的时候,他能一口气吃掉李莲花做的三天的菜量,失忆以后却连一口都咽不下去,甚至吐槽李莲花做饭那么难吃,还能拿来当奖励?

李莲花做菜到底好不好吃,你觉得呢?

秋尽江南草未凋

方多病第一次来莲花楼的时候,李莲花正好在做饭。

他照着妙手空空帮他拿回来的菜谱,边叮叮咣咣炒菜,边嘟嘟囔囔,盐少许,三许盐……

一直都很好奇,这“三许”是什么意思?

方多病堪称社交恐怖分子,闻了一鼻子,就说李莲花是个没天分的厨子。厚着脸皮跟进楼里以后,更是毫不客气,自己取了筷子坐在餐桌边一顿输出,这块上好的牛肉你为什么加这么重的胡椒破坏它口感呢?你看这藜蒿,一看就清清淡淡的,下次做饭的时候,可以加几片腊肉,用腊肉的香去烘托它的清新,这样就好吃了。还有,这栗子炖鸡啊,一看就腥,下次做饭的时候,可以用高汤,用高汤去去腥。

他说的头头是道,全没注意李莲花并不想听他的“宝贵建议”,已经投箸不食,耐着性子听了半天,反问了两个字,是吗?

方多病眼神清澈,当然。

他又好为人师,自说自话,你若喜欢做饭的话,下次我教你啊,我可是行家。

李莲花拒绝得很干脆,那就不麻烦你了。

可方多病全无闭嘴的自觉,大哥,你别这么冷漠行不行?你好歹也是我行走江湖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啊。

李莲花喝了口茶,挑眉敷衍道,哦。

头一回到莲花楼蹭饭,就批评楼主做饭不好吃,这种事恐怕也只有方多病干得出来。

阿飞失忆以后,被李莲花和方多病从刘如京的收尸铺花重金赎回。阿飞醒来以后不久,小宝就跑进来催着吃饭。

为了新来的客人,李莲花特意做了新菜。

天已经黑透了,饥肠辘辘的笛飞声与小宝分坐餐桌两侧,互相看不对眼,却都眼巴巴等着李莲花端菜出来,狐狸精也围着他打转。

李莲花逗狐狸精,看到没有香不香?看把你馋的。

他一边坐下,一边向两位食客大肆宣扬,新开发的两道菜,尝尝。

方多病知道李莲花做新菜的手艺,故意夸张地说,这么丰盛,今天有四道菜,这都是你做的?

李莲花谦虚地朝着鸡腿一指,没有啊,就除了这个是集市上买的嘛。

阿飞饿了许久,看着桌上四个菜居然有些食指大动。

方多病大眼睛一转,悄悄将鸡腿往自己身前挪了挪,满脸堆笑道,既然这样,你是客人,你先吃吧。

阿飞毫不客气,举箸开吃,浑不知自己成了试菜的。

他夹了一口菜,舌头方尝出味道,脸上便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小宝默默偷笑,李莲花仔细观察着阿飞,满怀期待地问,怎么样?

阿飞被咸得说不出话,在李莲花亲切的目光里,勉强咽下去,客气地笑着点点头。

李莲花见他没说难吃,一颗心放回肚子里,兴致勃勃地继续推荐另一盘新菜,来,尝尝,尝尝这个。

阿飞不明就里,夹起一只柳下雀,谁知道一入口竟是又酸又涩,不禁“呸呸”吐了起来。

小宝捂嘴偷笑,李莲花有些讪讪的。

阿飞无情评价,太难吃了。

小宝终于与阿飞在李莲花做饭这件事上达成共识,忍不住笑话他,不是我说你,就连尝不出味道的人也觉得你做饭难吃啊。

李莲花白了他一眼,转头看看阿飞,忽然想起什么,哎,等等,你有味觉了?

阿飞大惊,你们俩没味觉啊?

这天没法聊,李莲花选择闭嘴。

小宝开始气定神闲地对付眼前的鸡腿,这可是今晚餐桌上唯一能下嘴的东西。

这时阿飞也问道,哪个是集市上买的?

看来阿飞虽然失忆,笔直的思维模式并没有改变,一下子直击问题的核心。

虽然小宝先阿飞一步用筷子扎住了鸡腿,但奈何阿飞志在必得。不仅两双筷子在餐桌上你来我往,两双脚在餐桌底下也过上了招。

阿飞毕竟技高一筹,抢先拿到了鸡腿,小宝慢了一步,伸了伸筷子,扎了个空。

眼看阿飞已经啃了一口,还故意气他,味道不错。小宝转头看看一旁看戏的李莲花,迁怒道,好啊你,你也不帮我,我肚子不饿了,你吃个够!

李莲花倒不生气,目送小宝气哼哼离开,只随口说了句,还没有长大啊。

辛苦做了一桌子菜,被人说难吃也不生气,李莲花的涵养可真不是一般的好。而且,他明知新菜难吃,又故意准备一个鸡腿,是不是刻意让阿飞陪小宝过招呢?不得而知。

再说,好吃难吃有时候是相对的概念,会做饭,能养活自己,对于决心将过往一笔勾销的李莲花来说,就是一门了不得的技能。

二十四桥明月夜

有人一做新菜就难吃,也有人做什么都好吃,简直能挖空心思把最普通的菜肴都做出美妙的味道来,还能起出口齿留香的名字,什么“玉笛谁家听落梅”?什么“二十四桥明月夜”?

猜出来是谁了吧?自然就是靠做菜,就能哄得洪七公教了郭靖降龙十八掌的黄蓉了。

说实在的,江湖上有些人的名声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传出去的,比如说东邪黄药师。在江湖传言里,东邪是个性情古怪、喜怒无常、凶狠残暴的怪人。可在黄蓉看来,爹爹黄药师其实是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武功天下无敌,而且对娘亲痴情到极致的好人。

黄蓉精妙绝伦的武功,出神入化的厨艺,可以说都来自于黄药师的熏陶。说句题外话,这样的人物,在魏晋南北朝时,大概也是蔑视礼教、至情至性的名士。

笛飞声亦是如此,他不过是习武成痴,但求巅峰,却被江湖人认为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当然不是说他没杀过人的意思,但他确实也算不上什么大魔头。

说回做饭这件事,黄蓉的好手艺,遇上洪七公,实在是得其所哉。

黄蓉是极聪慧的,心较比干多一窍。她看出洪七公爱吃她弄的叫花鸡,也猜出了洪七公的身份,花了点心思,用两个菜就拴住了洪七公的胃口。

一道“玉笛谁家听落梅”,就用了五种肉,吃到口中能品出二十五种滋味。做的时候,每个小肉条都用四条小肉拼成,真是用心做了细功夫。

一碗“好逑汤”,融合了荷叶、笋尖和樱桃,樱桃去了核,在心儿里加了斑鸠肉。一碗汤,既有荷叶的清香,笋尖的鲜香,樱桃的甜美,还有斑鸠肉的醇美。

黄蓉做的菜,即便是看起来极普通的白菜、豆腐,吃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豆腐挖成小球,放在火腿中蒸熟,弃去火腿,只食豆腐。豆腐既有火腿的鲜味,又有豆腐的软香,又圆似明月,自然是又好看,又好吃。

不过,黄蓉的厨艺,也幸好有洪七公欣赏。无论是叫花鸡,还是白菜豆腐,还是名字雅致的菜肴,到了洪七公这个老饕口中,都能辨别出其用心与精妙之处,也不枉费黄蓉的一番心思。就像苏小慵真的觉得李莲花给她做的红汤烩鱼、猪肚鸡实在很好吃一样。

对于从小在草原上长大的郭靖来说,如此精细的美食似乎没有什么用处,不都是吃饱肚子嘛,气得洪七公骂他“牛嚼牡丹”,他也浑然不觉。

可见厨艺无论好坏,是否有赏识之人也是一样重要。

换言之,适合的才是最好的。郭靖明明是个一根筋的傻小子,其遭际却与其性格恰好相合,洪七公教他的降龙十八掌,算得上因材施教,无论是掌法,还是郭靖的天分都恰如其分,才能将这一套掌法练到极致,成为绝顶高手。

黄蓉拿美味佳肴当学费,可谓投其所好,物有所值。

青山隐隐水迢迢

有些人踏遍天下寻找美食,也有人为了一种念念不忘的味道,开山拓路拿下一块疆土。

《食南之徒》讲的是一个吃货的故事。因故事本身有一定的悬疑色彩,这里就不讲大体脉络了,只讲一些里面关于吃的段落。

唐蒙本是一个小小的县丞,心无大志,只想安安稳稳当个小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想立功,只想交差。

美食是他的毕生追求,却也因为好吃懒做,摊上了事儿。在一次边境的军事行动中,当别的军营都在埋锅做饭、烟飘十里的时候,他却领着县兵用桑碳烤肉吃。由于营地没有炊烟,被穿山越岭而来的敌国士兵撞个正着,由此引出了一段出使南越的差事。

若把唐蒙的经历看作美食旅行,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刚到南越唐蒙就被各种吃食的奇特口感所惑,尤其在吃到一种名叫枸酱的东西时,简直像是被勾去了魂魄。这种酱的味道很是奇特,有难以捉摸的辣味,又有一股清爽的酒味,搭配出一种绝无仅有的空灵体验。

他四处寻找这种神秘的枸酱,却发现整个南越国似乎只有一个名叫甘蔗的小姑娘在卖这种稀有的酱,而且这瘦弱的姑娘也是个孤苦伶仃的苦命人,甚至过得食不果腹的样子。

唐蒙与甘蔗从不打不相识到渐渐熟识以后,甘蔗让唐蒙请她吃裹蒸糕。

裹蒸糕是南越常见的一种食物,唐蒙第一次吃顿觉美味无比。解开水草绳,剥开包着裹蒸糕的冬叶,咬上一口~

糯米的甘甜自不必说,这糕里居然还掺杂着一点猪肥膏的碎渣。这些碎膏大部分都融为热油,充分渗入糕间,但口感并没变得油腻,因为有一股清香始终萦绕左右。那感觉,就像一群妩媚舞姬混入军阵,将杀气腾腾的攻伐之气安抚下去。

唐蒙被诬陷入狱期间,如被放在火上炙烤的肉串一般,睡着的时候梦见的全是吃的,什么笋尖牛腩、豚皮饼、鹌鹑拌橙丝、经霜的菜苔裹鲤鱼脍、拌着肉酱的菰米饭……几天的乱梦,也抵不上甘蔗营救他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裹蒸糕。

在唐蒙眼里,天下至真者,莫过于食物。好吃就是好吃,难吃就是难吃,从不骗人,爱吃的人也要见贤思齐,因此他实际上是个较真的人。

另有一种加了壶枣肉的睡菜粥,据说有养心安神之效。

唐蒙不仅会吃还会做,他知道的正宗壶枣粥的做法如下:先取上好的壶枣洗净,上甑蒸熟,再剥皮去核。单取枣肉出来碾成泥,拌上榛子末,用浆水调成糊糊。麦粒与甘草入鼎煮到八成熟,放枣糊下去调匀,熬半个水刻即好。

然而,甘蔗和她母亲做的壶枣粥里,都加了枸酱这种独特的酱汁。这种可以给嘉鱼调味,又可以辅佐睡菜粥的神秘酱汁,似酒非酒,余香满口,令唐蒙愿意为之赴汤蹈火,渐渐将不愿建功立业、不想卷入麻烦事的初衷丢在了脑后。

历尽千辛万苦,唐蒙最终找到了这种实际名为蜀枸酱的酱汁的原产地及制作工艺,却也因此改变了后半生的命运。

真真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宁愿相信爱吃的、会馋的、热爱美食的人,都是良善之人。

你瞧,不食人间烟火的笛飞声看起来像个魔头,食了人间烟火的阿飞却是个心思单纯的武痴。

你看,貌似好吃懒做的唐蒙比道貌岸然的庄助可做了太多抚慰人心的好事。

你再瞅瞅,挑嘴的小宝是不是被惯出来的?李莲花爱做饭,大概不只是生活所迫,也有热爱生活的缘故吧。哦,莲花的菜加枸酱,定会别有滋味。

不过,要是能尝尝蓉儿做的美食,想必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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