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美好生活,伴民同行|未成年人保护

青艺吉林 2024-06-01 00:37:42

“典”亮美好生活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20日起,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四平广播电视台推出特别策划《“典”亮美好生活,伴民同行——民法典宣传月系列直播访谈》,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以案普法解读民法典。敬请关注!

播出时间:每天16:00

播出频率:FM93.4综合广播

本期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赵茉薇法官担任普法嘉宾,与大家聊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问题。

主持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个家庭的寄托。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对国家的发展、社会的安定和家庭的幸福具有显著的意义。那么,作为国家未来的希望,让我们来看看《民法典》除了鼓励和支持未成年人依法守规行使自己的权利,还设定了哪些民事法律制度,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专门的保护?

赵茉薇:《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它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专门设立了多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条款,对未成年人权益起到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作用,守护从孕育到成年的各个阶段。例如:胎儿利益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对未成年人受到人身损害的保护等等。《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告诫我们要增强防范意识,自己被侵害或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家长、学校、警方报告,决不能隐忍,害怕不敢告诉!这样,只会助长违法犯罪!法律的长臂能够为你们构筑起保护的堤坝,守护你们前行的道路,保障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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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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