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的利刃,酷吏张汤为何背负千年争议?

史说畅谈本人 2025-03-12 16:43:05

元狩四年的长安诏狱中,御史大夫张汤将毒酒一饮而尽。这位掌管汉帝国刑狱十三年的重臣,死后家产竟不足五百金。当抄家官吏打开其府库时,只见满室竹简与陈旧官服——这个被史书列入《酷吏传》的人物,用极端方式诠释了忠臣的悖论。

建元元年,少年张汤在家演绎的"审鼠案",实为汉初法家复兴的缩影。其父张任长安丞时,正值汉文帝废除肉刑、景帝推行《谳狱法》的司法改革期。

张家藏书中的《商君书》残卷与廷尉署判例,塑造了张汤早期法治观念。他十三岁即能完整书写爰书(司法文书),这种专业素养在后来处理陈皇后巫蛊案时显露无遗——他首创"腹诽罪"概念,将思想定罪纳入法律体系。

元光五年的淮南王谋反案,成为张汤仕途转折点。他创造性地将"通行饮食罪"扩大解释,将包庇叛军的罪名延伸至供给饮食者,株连郡国豪强三千余人。

这种严酷手段恰逢汉武帝打击诸侯王势力的政治需求,张汤因此一年内从六百石的廷尉左监跃升为二千石的御史大夫。值得玩味的是,他虽借田蚡势力上位,却在元朔年间亲手将田氏外戚的多名要员送入诏狱。

元狩四年的"告缗令"推行期间,张汤展现出酷吏的另一面。他设立"告缗赏官"制度,允许平民检举瞒报资产者并获取半数罚没财产。

洛阳出土的汉简显示,这项政策在三年内为朝廷增收黄金二十万斤,相当于当时全国两年的田租收入。但南阳郡的考古现场也揭露了代价——某冶铁世家遗址中,十余具被腰斩的尸骸与铸铁炉永远凝固在一起。

张汤的日常生活充满矛盾。身为三公却"家无余财",但《汉书·食货志》记载他每年经手的案件赃款超百万金。元鼎二年查办的盗铸钱币案中,他巧妙利用"知情不举"罪名,将长安商贾的七成资产收归少府。

这种"劫富济国"的手段,使他在民间获得"张屠夫"的绰号,却让国库在漠北之战期间始终充盈。

张汤之死本质是汉武帝的弃车保帅。当桑弘羊的盐铁专营引发全国动荡时,皇帝需要替罪羊平息众怒。但张汤创设的"监临部主法"(连带追责制度)仍在运转——他死后三年,这项制度将导致四任丞相被问罪。其子张安世后来官至大司马,掌权期间却将父亲制定的严刑峻法悉数废除,这或许是对张汤政治遗产最微妙的注解。

张汤墓中出土的玉具剑上刻有"奉法"二字,这位法家信徒用生命践行了信念。当汉宣帝将"霸王道杂之"定为国策时,张汤创设的司法体系已成为帝国根基。他的悲剧印证了韩非子的预言:"法术之士孤掌难鸣,终为势重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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