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在实践中的状况,许多人其实都是很不满意的,因为许多企业在《劳动法》执行的力度上是打了很大的折扣,或者说是企业喜欢在灰色的法律边缘打着擦边球,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状况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有些企业的领导根本不懂《劳动法》,或者有些企业领导虽然很熟悉劳动法,但因为某种原因根本不屑于落实《劳动法》,这个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不容怀疑、没什么可争论的事实,身边违反《劳动法》的例子举不胜举,现实就是如此冷酷。
劳动法明明白白的放在这里,但是实行不执行,这个就要靠企业的自觉了。
员工要熟悉灵活掌握劳动法的相关条款
为什么这些企业敢于违反《劳动法》呢?要理清这个问题并解决这个问题,这才是能使企业认认真真落实《劳动法》的一个根本所在,这才能使我们的企业状况更加合谐。
许多企业敢于违反《劳动法》,自然有他敢于违反的底气:
第一,他自信有足够的人脉资源,又有强大的资本为后盾,通过后台运作,可以搞定他的违法行为。
第二,他相信员工不敢反抗他违反《劳动法》的事实,因为在资本的眼里“三只脚的癞蛤蟆难找,两只脚的工人遍地都是”,他认为员工是靠企业吃饭的,只配做低头哈腰的奴才,企业才是养活工人的施主,遇到不听话的员工, 可以想办法把它弄走,然后再找新的员工进来。
第三、有些企业会欺负员工不懂法律,不懂得《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懂如何维权,以各种借口糊弄欺骗员工,以公司内部的规则来替代《劳动法》。
——当然有些企业领导无视《劳动法》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以上举例的三种只是存在的相对普遍现象。
企业违反劳动法事实的存在,很大的原因是与企业的领导不守法有关系!
为什么有些企业领导可以无视《劳动法》?难道说法律上规定企业领导可以无视《劳动法》,显然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领导者必须认真学习《劳动法》、重视《劳动法》的贯彻,这是企业领导必须具有的一种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 只有熟悉遵守《劳动法》的企业领导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
现在许多企业练就了一种对抗《劳动法》的滚刀肉能力,他们利用员工不懂如何维权,不懂《劳动法》这种状况,也会利用广泛的人脉关系,有n种的方式可以对抗《劳动法》而避免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员工要认真学习《劳动法》、熟悉《劳动法》,敢于更善于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做抗争。通过敢于善于维权的行为,也可以迫使公司领导更加重视《劳动法》在单位内部的实施。用国际歌的话来说,就是“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全靠我们自己”。
比如利用公司内部规则来对员工罚款,这个属于合法吗?有多少人能回答出这个问题?
利用公司的法规对员工罚款上限是多少?超过罚款上限多少属于违法,这个问题又有多少人能回答的出?
公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这个问题又有谁知道?
有些公司有996的加班行为,每天加班多长时间才属于合法的?又有几个员工敢于指责对抗公司的这种违反《劳动法》的加班行为?
对于有些公司敢于无视《劳动法》的存在,恶意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除了公司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之外,也与公司员工不懂法,不敢维权的行为有很大的关系。
当然,某些政府部门对贯彻监督《劳动法》的软弱也助长企业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气焰,本着不投诉,不查处的原则来执行《劳动法》,这就给企业留下了违反《劳动法》的运作空间。
这里随便提一句,某一时段那个什么康的企业,老是出现员工跳楼的现象,这个正常吗?显然不正常,但是劳动部门加入了吗?处理了吗?相关的事实真相揭露了吗?另外996的加班现象属于正常吗?劳动部门对哪一个执行996加班制度的企业做过公开处理?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某些企业忽视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这是我们社会有法不依的一种弊病,也是我们社会会产生某些不和谐因素的原因之一。如若企业领导都能重视《劳动法》,重视员工的基本权利,那么相信我们企业的效益会更好,因为在和谐的氛围下,员工更能激发出自身的积极性,来为企业做出贡献。就像胖东来那样,因你把员工当家人,员工自然会把企业当自己的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一切都会好起来,也相信目前相关企业存在的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相信我们的企业管理制度会越来越完善,企业内部的气氛也会越来越和谐。
本质是劳动法对违反者的处罚太庆或者根本没有处罚。[呲牙笑]没有严重处罚当然不值得重视。
富士康跳楼多不是因为赔钱爽快吗?你看后来不赔钱了还有人跳吗?
好难!
刑法都可以无视
为什么连越南都遵守八小时工作制?
外国小哥对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