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的建立

红色潮看历史 2024-04-03 12:14:51

#武汉头条#

原创:彭伟

1949年5月16日中午,第四野战军第一一八师进入汉口市区、江汉军区独立一旅进入汉阳城区。次日下午,第四野战军第一五三师进入武昌市区,武汉三镇至此全部解放。解放前武汉的国民党警察机关有:汉口特别市警察局及下辖的14个分局,员警5169人;湖北省会警察局及下辖的武昌市和汉阳县,有12个分局,员警1652人;湖北省水上警察局及下辖的8个分局,员警1272人。水上警察局在汉的单位有第二、六、七、八分局,员警300余人。此外,还有国民党汉口特别市警察局保警总队2200人及湖北省会警察局保警总队214人。对于武汉旧警察机关的接管工作,其实事先早就做好了准备工作:首先,遵照1948年5月党中央关于建立中原军区、充实中原局的决定,中原局社会部于同年11月在河南禹县正式成立,卜盛光任部长。中原局社会部成立后,即派遣工作人员来武汉,以开展情报和策反工作,作为迎接武汉解放的重要任务。广泛收集武汉地区国民党的党、政、军、宪、特、党派组织、人事、隶属关系、治安、工矿企业、文化教育、帮会势力等各方面的情报,先后汇编印发了《武汉概况》、《武汉调查》、《蒋特介绍》等参考资料。并与中共武汉地下党组织、江汉军区城工部协同策反国民党汉口特别市警察局长李经世、副局长兼保警总队长胡武以及湖北省会警察局局长胡慎仪。还积极争取国民党第十九兵团司令张轸起义。为迎接武汉和平解放、顺利接管武汉国民党警察机关以及与潜伏的敌特作斗争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事先还研究确定了武汉三镇统一警察的工作方案和部分公安总局领导的人选。在1948年底,中原局社会部就研究确定武汉解放后三镇统一成立公安总局,并经中央任命原嫩江省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朱涤新为总局局长、中原局社会部副部长徐启文、旅大市社会部部长兼公安总局副局长侯政为总局副局长。最后,为接管工作准备专门人才。为顺利接管武汉,事先从各部队、部门抽调精兵强将,作为参与接管工作的骨干。同时,对这些骨干人员组织进行专门的集训,学习党中央有关接管大城市的政策、方针。如《关于城市的政策的几个文献》、《关于入城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入城政策手册》等。

从5月19日开始,徐启文、侯政、李冷(中原局社会部治安室副主任)、高珣(中原局社会部副科长)等带领来自河南、东北、华北、华东的接管人员先后进驻国民党汉口特别市警察局(汉口复兴街2号即后来的岳飞街21号)。当时,李冷、高珣就在李经世的办公室“安营扎寨”,开始了接管国民党旧警察机关,建立新的人民公安机关的工作。当时,还没有正式的牌子,于是用白纸书写了一张“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总局”的长条幅,贴在原国民党汉口特别市警察局的牌子后面再挂起来。此也为总局的第一次挂牌。

5月23日,徐启文和侯政召集汉口特别市警察局机关分局长以上人员开会,由原国民党汉口市警察局长李经世向进驻的接管人员介绍该局机构、人事、思想、业务工作及社会治安情况。徐启文宣布了党的政策和纪律,同时宣布自进驻之日起,旧警察局不存在了,要求他们坚守岗位,听从接管,悔过自新,如有违反或破坏,一定严惩不贷。在接管了国民党汉口特别市警察局后,5月20日,吴杰(原开封市公安局长)带领接管人员进驻国民党湖北省会警察局(含武昌下属的8个分局)。之后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武昌局(局址在武昌中正路262号)由吴杰任局长。5月26日,高珣带领接管人员进驻国民党湖北省水上警察局及在汉的4个分局。之后于6月8日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水上局(局址汉口保安大楼)由田光任局长。同日,郑铎带领接管人员赴汉阳进驻国民党湖北省会警察局第九、十、十一、十二分局。之后于6月15日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汉阳分局(局址汉阳棉花街34号)由谭兆屏任局长。

在接管的同时,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的筹建工作也随之开展。5月24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电令:划前汉口市、武昌市及汉阳城区等所辖地区,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任命吴德峰为市长、周季方为副市长。同日,任命朱涤新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局长、徐启文、侯政为副局长。5月25日,新的中共武汉市委成立,任命张平化为书记,谢邦治为副书记。6月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正式成立。这是总局第二次挂牌。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本部开设在汉口复兴街2号(原国民党汉口特别市警察局局址),总局的业务隶属于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领导,下设秘书、行政、治安、供给等四个处以及一个公安总队。下辖武昌(下辖4个分局)、水上(下辖两个分局)两个公安局和汉阳公安分局、汉口14个分局。6月11日,朱涤新正式到任。6月21日,又将准备随部队解放海南岛而路过武汉的谢滋群在“领导的希望、战友的重托”之下,被“截留”下来,任命为总局副局长。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首任局长朱涤新

朱涤新印至此,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的领导班子配齐了,各项工作都有序的开展起来。1949年11月1日,总局由汉口复兴街2号迁往胜利街217号办公。1950年,总局机构调整为一室五处一队,即办公室、行政处、治安处、侦讯处、保卫处、人事处和公安总队。1952年9月2日,武汉市人民府公安总局更名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从上面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总局先后两次挂牌,时间分别是5月19日和6月2日。而我们现在通行的纪念武汉市公安局建局的时间是6月2日。以此日为纪念日,或许是因为6月2日是在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后,在新的人民政权之下正式建局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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