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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云南某镇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矿老板身价为亿万富翁,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杀害在自己家门口,四年结不了案,事出反常必有因。
有可能是因为这几年的疫情给耽误了,或许是另有隐情,总之拖了整整近四年,2022年7月8日来了一个一审判决,判处杀人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纵观多年重大刑事案件,网络上的热点案件和影响力大的恶劣事件,审判时间都很漫长。
先看看云南这个亿万富翁遇害事件。
先是两辆车相撞,歹徒把亿万富翁拦截,然后拔刀捅向被害人亿万富翁,当时有很多人在场,也有拉架的,说明有人证。亿万富翁因为刀伤失血过多,及时送往医院不治身亡,杀人案情很清晰。
后来简单侦破,杀人动机也存在,犯罪嫌疑人说自己的股份被亿万富翁抢走,自己走投无路才杀了他,这个亿万富翁涉足很多个行业,包括矿场和房地产,不然也成不了亿万富翁。
说白了就是因为欠他50万杀人,仅仅50万,对于一个亿万富翁是毛毛雨,只说就完了,说不定给个100万,至于要了命吗?
歹徒和亿万富翁没有瓜葛,也不曾相识,就算入股也是手下人办的,他的哥哥和亿万富翁有过合作,并发生过矛盾,亿万富翁的亲人怀疑是雇凶杀人,哥哥说弟弟确实入了50万的股。
总之就这么点事情,亿万富翁作为CEO,自然不知晓这些小事和小矛盾,手下人办事不当会激化矛盾,造成了杀人事件。
这样的问题对于警方来说不难,两个月就调查清楚了。
可为何四年了才一审判决呢?
难道因为是亿万富翁才要拖这么长?
其实案发两年后的2020年11月做出了判决,把犯罪分子判为死刑,就算这时候判决,那也是两年以后了。
可上诉后高级法院认为证据不足,2021年11月二审判决重新审判,这一拖就到了2022年7月8日。
来了个二进宫重申,一审判处死刑。
有网友质疑,有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杀人偿命,老百姓都能够分辨出该判什么刑,为何到了法院这里,还要等那么长时间呢?
对于性质恶劣的犯罪人员就不能快速绳之以法,以儆效尤,起到震慑作用吗,让犯罪分子潜在意识里闻风丧胆。
在这方面法律就没有一个标准吗?
答案是,有,法律对于案件的审判是有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这一点看,这就意味着一般的案件两个月就可以一审。
如果不服,可以上诉,上诉时间也有规定。
涉嫌故意杀人罪也有上诉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如果二审再按照一审的两个月算,时间翻倍,半年足以,像恶性杀人案件二审就几乎维持原判了,也不存在到最高法院最终宣判。
如果一个案件很长时间没有结案,那么剩下的时间就是警察破案的时间。
对于警察破案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到第159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通过相应的审批可以延长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也就是说一个简单的杀人案侦破时间最多也就2个月,加上上面所说的半年,额外再加三个月,一年足以。
可为何很多案件的结案需要这么长时间呢?二年、三年、四年。
难道每一个案件的侦破难度这么大,或者说案件都有案中案?
或者说司法滞后性会带来很大的好处?
值得深思。
法治最终的目的是惩戒坏人,对好人进行保护,得到正义的匡扶,捍卫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一个案件时间过长,对于受害人家属也是一个煎熬等待的过程,如果长此以往,必然会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或者在这时间内让事件复杂化。
俗话说夜长梦多,也有人说,这是腐败的产物,有时候是犯罪分子和腐败分子相勾结,故意打擦边球拖延时间,寻找轻判的理由,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
我觉得法律的本质是依法办事,快、准、狠,重视事实,如果事实明朗,那么侦破和判决越快越好,然后以此案件为例,去教育更多的人树立法治思想,从而拥有正念价值情怀,比拖延时间让时间淡化一切,或者加深记忆更好。
司法改革应该重视案件办理中时间滞后性太长这一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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