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放松,仅限政策部门心中的优质企业

兴韩行 2024-03-21 13:09:54

从政策导向上看,优质企业的中长期外债政策有所放松。

一、优质企业的中长期外债迎来新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政策要求

2024年3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松了优质企业的跨境融资要求。

(一)为优质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流程上将会加快。

(二)优质企业可提交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包括子公司在内),实现一次申请、分次(或内部调剂)使用。

(三)对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或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可予以“容缺办理”,事后补充相关即可。

(四)信用评级较高的优质企业可由其内部法律或合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即可。

二、新规的关键:界定优质企业口径(不含地产与城投平台),主要指头部产业类主体

由于新规主要适用了优质企业 ,故优质企业口径的界定便显得很关键。

(一)考虑到,新规明确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这意味着,优质企业不包括地产企业与城投融资。

(二)根据新规的要求,优质企业需同时满足5个条件:

1、首先要符合56令的要求,即56号令仍是底线。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即优质企业应主要指产业类主体。

3、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地位,即优质企业应为头部主体。

4、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即主要针对已有跨境融资的高评级主体。

(三)最近三年没有违约、违法、违规、失信等记录以及财务报表未被出具负面意见。

通常前述几个条件可以发现,新规适用的优质企业主要指那些已经有跨境融资的产业类高评级头部主体。不过,上述五个条件仍带有一定主观和灵活性,发改部门有一定主导权,后续各地区发改部门应会筛选出复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白名单以推进新规落地实施。

三、新规的背景:为出海企业服务,产业类优质主体的覆盖面可能会不断扩大

从优质企业口径的界定来看,应该主要是为出海企业服务的。

(一)这里的优质企业主要指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市场主体,满足这类条件的企业大都是出海企业。

(二)新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号召,这里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特别是,现在政策层面对出海企业跨境投融资方面都比较鼓励,且希望民营企业能够在出海方面有更多担当。

(三)实际上不仅是发改委,人行体系推动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也是聚焦在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上,且后续覆盖面还会不断提升。这意味着,当前新规虽然主要聚焦头部优质产业类主体,但后续这类主体跨境融资的要求应还会持续降低、相关外债政策应也会趋于放松。

(四)新规是在56号令的基础上给予放松,从发改委的表述来看,其也意味着56号令本身是偏严的,应是收到一些产业类主体的诉求。按目前的导向来看,政策层面在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往往坐根据市场主体的诉求进行适度和针对性放松,且放松力度应会越来越大。

0 阅读:0

兴韩行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