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国家医保局下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第7条提到,要对于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退保人员设置给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于连续参保的人员,可以有提高大病住院报销总额的奖励。而对于中断缴费人员要给予3个月以上“等待期”的处罚约束,并且要严格执行。各省居民医保统筹要逐步统一集中征缴期,总体上要在2025年2月底完成2025年居民医保的缴费工作。
据了解,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集中征缴期,都是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过了12月31日以后,就不允许再补缴费了。可能有少部分省份 ,集中征缴期还可以延长到2月底以前。
根据这一医保政策的变化,广大城乡居民一定要抓紧在集中征缴期完成医保缴费。国家的这一新的医保改革政策,对于积极连续参保的居民,没有任何负面影响,还可以得到门诊可以报销,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大病报销总额提高的利好。而对于不愿意继续参保,想弃保断缴的人来说,却是一个很不利的负面的消息了。
甚至在网上看到,有的地区对于在集中缴费期以外如果还要想参保的居民,取消了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600多元,而必须由参保人自己出钱负担个人缴费的400元和国家财政补贴的670元,共计必须缴费1070元,才能够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了。
前几天看到,很多农民对于国家设立的城乡居民医保“等待期”制度不理解,表示不满,声称不愿意再缴费要弃保。如果知道了现在最新规定的集中缴费期没有缴费,以后再想参保,国家的财政补贴都不能享受,必须由自己全部承担1000多元的缴费,才能够参保,很可能他们的意见更大了。但不管你理解还是不理解 ,国家既定的医保改革政策都是不会改变的。
针对这个国家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的最新政策变化情况,广大城乡居民,就别再抱其他的要求降低缴费的幻想了。应该在最后的集中征缴期内积极参保缴费。即可以享受国家的670多元财政补贴,也能够得到比原来更优惠的医保报销待遇。而对于不愿意积极参保缴费,断保的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以后再想参保,不但得不到国家的670元财政补贴 ,自己必须全部承担1000多元缴费,而且还会得到最少三个月以上就是缴费了也不能报销的“等待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