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发现自己的妻子与情夫开房后,一时冲动打了情夫一拳,男子收了情夫的25000元达成和解。
没想到情夫转头就把男子告了,最后男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6个月罚5000元,刑满释放后男子提出申诉被驳回,男子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整个申诉过程历时3年,结果如何?
事情回顾
陆某和张某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一个儿子。
2021年的一天,张某谎称要带孩子去补课,却和情人刘某在附近的酒店开房,陆某发现后一怒之下冲进酒店,狠狠地给了刘某一拳出气。
刘某见势不妙,立马跪地求饶,主动提出要赔偿陆某的精神损失。
在协商赔偿金额的过程中,陆某开口就要6万,刘某东拼西凑,最后借了2.5万给了陆某。
然而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
就在陆某起诉离婚不到两个月,刘某竟反咬一口报警称自己被陆某敲诈勒索了,案发后,尽管陆某已经把2.5万退还,刘某却并未谅解。
2021年11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陆某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出狱后的陆某向法院申请重审,但被驳回,他并没有放弃,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6月,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那么最终结果如何呢?
法律分析
再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致使被害人处于恐惧心理时被迫支付2千-5千元以上数额较大财物的犯罪行为。
本案中,
一是刘某主动提出赔偿,并非出于恐惧;
二是陆某并无非法占有刘某财物的主观目的,其打人行为只是为了宣泄愤怒;
三是刘某明知张某已婚还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原因;
四是双方虽在协商赔偿过程中有些言语争执,但最终仍达成一致。
因此,陆某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对于再审案件,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审理查明事实的,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如果事实仍无法查清,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据此,再审法院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于今年10月8日改判陆某无罪。
据说,陆某打算申请国家赔偿。
既然陆某是无罪的,那么他就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请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国家赔偿法》第18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为无罪,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写在最后
婚姻需要用心经营,一旦感情破裂那就好聚好散,千万不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网友说:是不是看着老婆被别的男人搂着睡觉,老公都不能动手,看会儿扭头就走,最后回家离婚?
你可以报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