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还能确权吗?

京坤拆迁律师 2025-04-03 11:02:26

根据北京京坤律师的经验,地方政府在处理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时,首要依据应为有效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各个历史阶段的权属确认文件等证明材料,以此作为判定权属的基础。

若单一证据存在缺陷或多项证据间存在冲突,则应依据优势证据原则,全面考量案情,本着促进生产与生活便利、利于经营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公正、公平地裁决权利归属。

无权属证明材料的宅基地,该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速推进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对于缺乏权属证明材料的宅基地,需调查其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核实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及四至边界等信息,并公告30天,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由上述组织出具证明,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确认为合法使用的,可办理确权登记。

“一户多宅”情况应如何办理确权登记?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速推进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问题的通知》,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进行确权登记。

对于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擅自建房并分开居住的,若其新建房屋符合规划要求,且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可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对于未分开居住,且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总面积未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总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因继承房屋而导致“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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