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男子投喂流浪猫反遭索赔24万,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我是小宝吖 2024-04-03 11:41:01

看新闻了吗?

男子因为长期投喂流浪猫,流浪猫绊倒羽毛球球员,遭索赔24万。

这真的公平吗?

男子看流浪猫可怜,才时不时的带点面包、火腿肠喂养,这是好心。

难道非得见死不救?眼睁睁看着流浪猫饿死才是正确做法吗?那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真的要残忍到视而不见吗?

流浪猫伤人,猫不是故意的,男子也预料不到,只是个意外而已,要说责任,难道体育馆的责任不是更大吗?

流浪猫能溜进体育馆,说明体育馆管理存在疏忽,如果体育馆管理得当,一切也都不会发生,为什么体育馆就不用承担责任,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投喂男子?真的公平吗?

这样判罚,只会让整个社会越来越冷漠。

将心比心,试想一下,如果那个投喂的人是你,你会服吗?你以后还会继续做好事吗?

很多人会说,一次两次投喂是可以的,长期投喂肯定不行,长期投喂会让流浪猫产生依赖性,导致长期混迹于此,如果真的有爱心,就应该抱回家喂养。

这话听起来有理有据,实则漏洞百出,长期投喂是喂,一次两次就不是喂了?也许,就是那一次两次的投喂才导致意外发生的呢?谁能百分百确定没有这个可能?

比如说,你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饿得奄奄一息的流浪猫,你轻而易举的就能救它一命,而你手里刚好有一根吃剩的火腿肠,你喂还是不喂?

只要是还有一丁点爱心的人,都会选择毫不犹豫的拿出火腿肠,投喂这只可怜的家伙(铁石心肠的人除外)。

中国有句古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流浪猫虽然不是人,但同样是一条生命,见死不救,实在太冷血了。

流浪猫在吃饱喝足后,转身就往马路对面跑,这时候,一辆电动车刚好经过,躲避不及,一头摔倒在路边,头破血流,24万的医药费全让你赔偿,请问,你会不会觉得委屈?

男子长期投喂流浪猫,是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赔偿也是罪有应得,但是,所有责任均由男子一人承担,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而且还要考虑到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不能让做好事的人寒心,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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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宝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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