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爷叔为养智残儿子起诉女儿每月5000!女儿:幼时遭虐待致抑郁

话说土地怎么想 2025-03-10 11:58:40

这事儿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既有法律和伦理的碰撞,也有原生家庭遗留的伤疤。

1. 法律上站得住脚,但道德上争议大

-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根据《民法典》,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点法院也确认了。但关键在于“必要性”——沈老伯夫妻退休工资+残疾补助每月约13000元,远超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约1500元/人),且他们还能换新车,经济困难的主张站不住脚。

- “养儿子”不是女儿的义务:沈老伯要求女儿支付的5000元,实际用于补贴智障弟弟的保姆费。但法律上,兄弟姐妹间无强制扶养义务,女儿没责任为弟弟买单。法院不支持诉求,可能也考虑到这点。

- 虐待史可能影响判决:虽然法律未明确父母虐待可免除赡养,但沈女士幼年被虐待致抑郁的经历,可能让法官在裁量时更倾向平衡双方责任。

2. 家庭关系中的“双重标准”

- 父亲的操作让人心寒:动迁房卖了说是“借”女儿钱,转头又起诉要赡养费;自己旅游换新车,却让经济拮据的女儿每月掏5000元。

- 女儿的创伤难以弥合:沈女士提到幼时被继母虐待、父亲漠视,这种创伤直接影响成年后对原生家庭的信任。

- 亲情不是单方面索取:法院判决中提到“赡养包含经济帮助与精神抚慰”,但沈老伯疫情期间躺床15天女儿未探望,自己却从不去女儿家。亲情需要双向奔赴。

3. 社会镜像:养老困境与代际矛盾

- “养儿防老”的困境:沈老伯把资源倾斜给儿子,却向女儿索取回报,反映部分家庭重男轻女思维。

- 经济压力下的亲情异化:女儿家月收入仅2000-3000元,父亲却索要5000元赡养费,这种不切实际的要求显得不理性。

- 法院判决传递了关键信号:赡养不是无底洞,亲情不能靠强制。

这件事最扎心的地方在于——父亲把女儿当“工具人”:年轻时未尽养育之责,年老时却理直气壮索取。法律可以判决赡养费,但修补不了破碎的亲情。

就像网友说的:“小时候你对我爱答不理,老了让我赡养凭啥讲道理?”

对沈女士来说,法律上赢了官司,但心理阴影需要时间疗愈。

最后想说,血缘不是免罪金牌,亲情更需要尊重与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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