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人咨询,刑事案件当中有受害人,谅解书到底该怎么谈,在哪个阶段谈?
一、谈谅解,你作为家属或者是当事人也好,你要表明一个歉意,一个诚恳的态度,这才是最关键的,有时候双方发生冲突了,他就是一口气咽不下去!
二、如果达成了谅解,最好是在第三方鉴定的情况下,去签署谅解书,要不然到时候说你不是自愿的,是被协迫的签署,那肯定又会反悔了,白谈了。
三、谅解书是在哪个阶段去谈比较好,如果是轻微的伤害案件,建议可以在公安机关刚侦查就谈,谈了可以办个取保,人可以立马出来;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伤害案件,或者是强奸之类的,建议在检察院或者法院谈,因为这个时候谈,可以获得从轻判处的机会,或者是判处缓刑,谈了很可能就有效果。
四、如果拿不到谅解书的情况下该怎么办?这个时候你也要进行谈判,跟受害人去表明你们愿意进行赔偿的态度,让办案机关看到,然后实在谈不了,就把这个损失放在公账户里面,或者是进行公证处的提存,来获取从轻判处的机会,判了之后再由办案单位把这个钱返还给受害人,也一样的会达到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