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主要考察员工的什么方面?
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基本情况。
2、兼职工作能约定试用期吗?
不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有人说: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同理:2年的2个月、3年的3个月,可以这样简单理解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复杂的,于是有人这样去理解: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的,试用期1月;同理:2年的2个月、3年的3个月。
这样理解大体上是对的。先看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比如三个月以上就是指包含三个月及以上;不满一年,就是指不足一年不包含一年。
分析: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也就是说最多是1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可以约定为1个月,也可以是2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也是不得超过二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可以约定为1个月,也可以是2个月,但如果约定为3个月是不对的。反过来推理:要想将试用期约定为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必须为3年。
4、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约定为3个月当然也是可以的。
4、如果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能约定试用期吗?
不能。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到关联公司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劳动者即便与关联公司(被派遣到子公司工作,视为在同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时也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是否必须正常缴纳社保?
是的。
7、试用期薪酬怎么定才合法?试用期薪酬不得低于转正薪酬数额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劳动合同能单独约定试用期吗?
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9、试用期可以归零重新计算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不论发生何种变化,比如:员工请假,均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试用期限。重新计算试用期,实际上是变相再次约定试用期的行为,这样的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悖,当然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10、试用期是否一定不能延长?
不一定,如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病假、事假导致试用期缩短的,可以依照请假天数延长,不属于二次约定。企业只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请假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即可。
11、试用期延长要同时满足什么条件?1.原来约定的试用期小于法定期限。延长后,原来的试用期加延长的部分不得大于法定期限。2.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延长必须在初次试用期到期前提出,逾期视作自动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