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了,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但是却依然要不回“消失的欠债”,那这个责任是不是在法院身上呢?
俣哥发现,很多人以为债权人只要胜诉且申请了强制执行,包括查询名下资产、对方是否有转移资产以及人在哪里都是法院的责任,而自己则只需要等着拿钱就可以。但是大家却忘了全国有超过2700万个老赖。仅2024年截至2月1日新收的执行案件就超过了180万,其中得到执结的仅有75万。
也就是说法院执行法官有着非常大的工作强度,每个法院,平均每天都有好几个新增的执行案件。
下面,俣哥就给大家讲一讲,债权人在认知上有哪些误会,我们要怎样才能拿回自己的欠债。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贷纠纷,金额在100万以上,且上诉法院在成都的话,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诉俣哥,也许能帮到你。
1、认知错误
为什么大量债权人对法院、律师充满了不理解呢?因为大部分都抱有过高期望,并且没有认识到自己应该在借贷纠纷诉讼中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
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法院要让债权人去找被执行人和他名下的资产?
因为答案非常简单,虽然案件执行是法院执行局的职责,但并不是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就可以袖手旁观,当甩手掌柜。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有协助法院的义务,有提供被执行人资产线索的义务。
更现实的原因就是,法院执行局人手完全不足以支撑极为庞大的执行需求,所以一定需要申请执行人的配合。
而当被执行人跑路的时候,也经常有债权人责问,能不能让法院对其手机进行定位?
对手机定位不说需要庞大的物力,更重要的是会侵犯欠债人的隐私,而且法院也没有定位追踪的权力。对手机的定位、追踪属于公安侦察手段,而且即使是公安行使此项权利,也需要按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
既然法院不能通过手机定位追踪跑路的老赖,曾有债权人询问道,那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安部门用“临检”的办法,把被执行人给抓住呢?
要知道,在法律上,公安局是没有这一项义务的。虽然法院与公安可以进行执行合作,但如果想要抽调大量警力去追查一个欠债人,显而易见得不偿失,没有哪个公安局会如此配合。就更不要说很多债权人甚至都不知道欠债人在哪个省市,如果要发动全国规模的临检,那就不是简单的浪费警力了。
另外,如果债权人查封欠债人名下资产属于“二封”时,也是可以找到“首封”部门了解执行信息的。但如果法院与债权人一直都找不到欠债人和其名下的资产,那么在执行期满以后,案件就会被终本。不过,如果你有证据的时候,也可以找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简而言之,债权人与法院之间最大的认知偏差,就在于债权人以为只要胜诉且申请强制执行了,就可以在自己什么都不用干的情况下拿回欠款。
这是非常错误的!
2、如何拿回欠款
既然法院没有过多精力帮助债权人要回欠债,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才能尽可能地拿回本属于自己的钱呢?
首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但是追加与变更被执行人主要针对被公司借债或欠债的时候(被执行主体是公司),我们可以利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加相关股东及法人,以及老赖去世以后的继承人。具体有哪些类型,可以看俣哥上两期发布的推文:《懂法吗?别想追加老赖配偶了,追加这16种人才有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要追加欠债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亲人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因为上述人群都是独立且与欠债人们直接经济利益的群体,所以要追加的时候,一定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就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要想追加欠债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话,那么就一定要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被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了,不能因为住在一起,吃在一起就认为他们共用了该笔债务。
所以在这个时候,债权人最适用的办法就是提起撤销权诉讼,撤销欠债人配偶之间不合理的财产分配,当被不合理分配的资产回到欠债人名下以后,再进行执行就可以了。
记住,千万不能直接去起诉或追加欠债人的配偶,不然只是帮律师赚钱!
其次,想要找回自己的欠债,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寻找对方转移资产的证据。
这里面的证据就包括,银行卡资产划走的时间,房产、车辆以及其他贵重物品,完成法律意义上交割的时间等,以及是否有其他收入、外债、拆迁款等,要明确知道对方名下的资产有哪些。
而在查询的时候,比如银行流水、房产交易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有任何消息以后,也是第一时间与法官联系。确定欠债人转移资产以后,债权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追加被执行人,或者是提起撤销权诉讼,保证自己的权益。
不过如果还没法让对方还款的话,就可以提起刑事诉讼了。
3、最后办法
除了找证据是自己的事情,要债权人全力以赴而法院偶尔协助以外,要让欠债人坐牢,其实也是债权人努力的结果,与法院关系也并不大。
如何能让欠债人坐牢?欠债人故意转移资产,暴力抗拒执法的时候,就可以把相关线索告知法院,由法院以拒绝执行罪的名义转移给公安机关调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但是大部分案件在移交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予立案。债权人拿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以后,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了。以拘留、坐牢的惩罚来震慑老赖,迫使对方还债。
因此,综合说下来,不论是找证据、追加被执行人、行使撤销权还是提起刑事自诉,都是债权人自己的事情,法院只是一个辅助机构。
所以,想要把自己的钱拿回来的朋友们,一定要动起来!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其实在我们借出资金的那一刻起,就一定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也千万不要只把希望放在法院身上,法院毕竟只是一个裁判机构。一定要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超级特工,只有能够掌握对方真实的资产证据,才能帮助自己拿回本属于自己的钱。在借出资金的时候,一定要控制好总额,千万不要因为借款而影响自己的生活。
最后,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赶紧关注俣哥!有需要的朋友,也可以点赞、收藏、转发此推文。
说了个寂寞,既然监控手机定位涉及到隐私权,那就修改法律不就完了?
说了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