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币的由来?

君达看文物 2025-01-19 04:04:14

皮而和白金币

与财政政策改变相联系,国家的货币发行也发生了重要变动。

《管子·轻重丁》上说:齐桓公问管子:我想朝见天子费而用不足,有什么办法吗?管子提出的办法是:“使玉人(即玉匠)刻石而为璧,尺者(指直径一尺)万泉(泉同钱,指价值定为一万钱),八寸者八千,七寸者七千,圭中四千,瑗中五百。”璧制好后,管子先去晋见天子,对天子说:“我们国君想率领诸侯朝见天子,并到太庙祭祀。请您下令,让诸侯进入太庙者必须佩戴璧,以示庄重。”天子照办了,于是天下的诸侯纷纷向齐国购买璧,齐桓公朝见天子的费用问题由此得到解决。这当然不是实有其事,而是在用编故事的方式阐述道理。汉武帝时发行皮币似乎就是受到了它的启发。当时汉王朝规定:正方形边长各一尺的白鹿皮,周围四边用精美花边织品装饰,价值规定为四十万钱。要求王侯宗室在重大典礼时必须用它铺在璧的下面。这就是所谓皮币。

关于“币”,前丈已述,原指先秦时期天子、诸侯间礼聘所用的礼品,通常是丝帛一类的东西,《左传》、《礼记》等书中多有记载。汉武帝的皮币,究竟是单纯的礼币呢?还是因为有了定价、能在上层社会流通,具有了货币职能了呢?今人看法不一。有人征引《汉律》“皮币率鹿皮方尺,直黄金一斤”(《史记·武帝纪》注引)的记载,提出假想说:汉武帝时皮币定价四十万大约后来减为一万,长期行用。尽管如此,要证明皮币确有货币职能,还是困难的。

不管皮币是否具备货币职能,宋朝以后的人在谈到纸币起源时,往往都要追溯到汉武帝的皮币,今人也有持这种看法的。究其原因,大约主要是认为纸币的交换价值是某种行政力量赋予的,而皮币的价值也是由某种行政力量赋予的,从这一角度看,二者之间确有一些共通性。但纸币的发行要有社会交换一定程度的发展作基础,这一点是与皮币根本不同的。

除了发行皮币以外,朝廷还下令造三种银锡合金铸币:第一种名“白选(或作白撰)”,重八两,圆形,上有龙纹,价值三千;第二种比第一种重量稍轻,方形:币面花纹画的是马,价值五百;第三种又比第二种小,椭圆形,币面花纹画的是龟,价值三百。这几种银币无疑是虚价货币,因为官方铸行它们以后不久,就出现了“吏民之盗铸白金者不可胜数”的现象。此后五年,据司马迁记,犯盗铸金钱罪者多达百万人以上((史记·平准书》),其中多数都应是盗铸白金币的。显然,官方铸行此币是为了变相增加财政收入。尽管如此,这几种银币却是见于记载的我国最早的银币(近年曾出世战国时期的银质布币,但文献中没有记载),可惜这几种银币考古发掘中从未有发现。

五铢钱

汉武帝即位前,汉朝通行的是半两钱,然而当时的半两钱已不是秦国或秦朝时的半两钱,而是重四铢(半两应为十二铢)的减重钱。这种钱有钱文即面额与实重严重脱节的问题。

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铸行钱文与实重统一的三铢钱。但不知由于何种原因,建元五年(前144)又废止三铢钱,恢复使用四铢半两钱。

到了元狩四年(前119)再行三铢钱,次年改铸行五铢钱。五铢钱重量与钱文一致,两面都有轮席。五铁钱的铸行在中国钱币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标志着行用了一百多年的半两钱终于被废弃,长达七百多年的“五铁钱阶段”由此发端。

五铢钱铸行前后,奉行轻重理论的桑弘羊等掌握了汉王朝的经济财政大权。他们在货币发行方面也贯彻轻重理论,降了发行皮币、白金币以外,还突出地表现在两件事上:一是颁布“盗铸诸金钱罪皆死”的严刑峻法:二是在元鼎二年(前115)铸行赤仄()钱。

关于这种钱究竟是什么模样以及什么以“赤仄”作名字,目前意见分歧。有人认为“赤仄”就是边缘为红色的意思,有人则认为现在出土的西汉钱币中找不到边缘与中央颜色不一的,所以所谓赤仄不过是边缘打磨得比较光滑罢了。官方规定每枚赤仄钱折合五枚五铁钱,所以赤仄钱大约是一种虚额大钱,官方发行它主要是为了聚敛财赋。二年后赤仄钱发生贬值,终被废弃。

赤仄钱被废罢以后,汉朝又把注意力放到五铁钱上来,这次完全禁止地主铸钱,把铸币集中于“上林三官”。这可能也是根据桑弘羊等人的建议。所谓上林,即指上林苑。所谓三官,就是指设于上林苑的三个官署,究竟是哪三个官署,看法不一,一般认为是均输、钟官、辨铜令。

官方规定“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过去铸的钱一律回收重铸,由“三官”监铸五铁钱。这次集中铸币产生了积极效果。由于三官监铸的钱工艺水平较高,“唯真工大奸”才能盗铸,民间盗铸获利小风险大,所以在一段时间里杜绝了盗铸现象。由于这时白金币、赤仄钱等虚额币都已停止使用,全国统一地行用这一种五铁钱,所以以往货币上的混乱局面得到扭转。据《汉书·食货志》记:“自孝武(即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20年。此是初次铸行五铢钱的时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公元1-5年),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如果所记不误,则当时铜钱的供给可算是充足了。

大钱、金错刀和契刀

居摄二年(公元7年),王莽推行新的货币制度即在保留五铢钱的同时,又发行三种钱币:一是大钱,它与五铢钱形状相近而尺寸较大(相应地也较重),每枚价值为五铢钱的五十倍。二是金错刀,它的形状与先秦的刀币接近,但有一重要的不同,即它的刀头很大,实际上刀头与普通五铁钱形状几乎一样。因为它的币文用黄金填充,所以称金错刀。每枚金错刀值五铢钱五千。三是契刀,它的形状与金错刀接近,但没有用黄金填字,币文表示官方规定的它的价值,即“契刀五百(每枚值五铢钱五百)”。玉莽又下令,禁止列侯以下的人拥有黄金,现拥有者一律缴官。

金错刀形象奇特,工艺精美,后人很珍爱,文学作品中常常讲到。如东汉张衡《四愁诗》中有:“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的名句(有人认为其中“金错刀”是指装饰有填涂黄金花纹的宝刀,但“美人”赠人宝刀似不如赠人珍爱物更合情理,且与下文“英琼瑶”更相称)。杜甫《对雪诗》讲:“金错囊徒磬,银壶酒易熔。”韩愈《船》诗讲:“尔持金错刀,不入鹅眼里。”又《潭州泊船》讲:“闻道松醪贱,何须吝错刀”杜甫、韩愈诗中金错刀都代指钱,不会被认为是宝刀。北宋文人刘敞请诗人梅尧臣喝酒,为了助酒兴,拿出自己珍藏的齐国刀币和王莽金错刀展示,梅尧臣写诗记此事说:“控怀发二宝,太公新室钱。……次观金错刀:一刀平五千。精铜不蠹蚀,肉好钩婉全。”可见当时人对金错刀的重视和珍爱。

“六名二十八品”

王莽夺了刘家的天下,作了皇帝,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他觉得“刘”(按指“刘”的繁体字)字中包含“金”和“刀”两个字,似乎与金错刀有联系,五铢钱更是汉朝创行的,所以停止使用金错刀、契刀、五铢钱,对货币制度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改变。新的货币体系更加复杂,计有“六名二十八品”

一、钱,共六品:“小钱直一”,直径六分,重一铢;“么钱一十”,直径七分,重三铢;“幼钱二十”,直径八分,重五铢;“中钱三十”,直径九分,重七铢;“壮钱四十”,直径一寸,重九铢;旧有“大钱五十”

二、金,只一品,以斤为单位,一斤价值一万钱。三、银,每八两为一流,分二品,朱提银(朱提是地名,此地盛产高质量的白银)每流价值一千五百八十钱,其他的银每流价值一千钱。这按“流”计的银,是否铸成固定形状,史书没有记载,现今也未发现实物。四、龟,共四品:元龟,直径一尺二寸以上,价值二千一百六十钱,折大贝十朋;公龟直径九寸以上,价值五百钱,折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价值三百钱,折么玄十朋;子龟直径五寸似上,价值百钱,折小贝十朋。白谋切即国中庆国浩禁

五、贝,每二枚为一朋,共五品:大贝四寸八分以上,每朋价值二百-十六钱;壮贝三寸六分以上,每朋价值五十钱;幺贝二寸四分以上,每朋价值三十钱;小贝一寸二分以上,每朋价值十钱;一寸二分以下的贝,不以朋计,每枚价值三钱。

六、布货,共十品: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一说应为“序”)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一寸五分,重十五铢,价值一百钱;自小布以上长度、重量、价值递增,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价值一千钱。重费面,市市

上述六名中,钱、布都是铜币,且其中各品都有存世。布货的形状与先秦时期的布币接近,各有币文,依次为“小布一百”“幺布二百”等,数字用的是号码数字或商用数字,例如六写作“丁”,有人认为这套数字与古代筹算有联系。另外,价值一千的布货币文为“大布黄千”,有文字学家解释说,“黄”是“横”的简写而“横”与“衡”通,所以“大布黄千”就是“大布当千”的意思。

这一货币制度,突出地反映了王莽的迂腐可笑。首先,货币种类如此多,彼此关系这样复杂,实际应用必然会遇到巨大的困难。其次,各种货币间规定这样多的固定比价,这是完全违背价值规律的。我们可以看到,历史上凡是有两种货币时,官方规定了它们之间的比价以后,维持起来都是困难重重的。例如国外有实行复本位的情况,最后一般都归为失败。中国明清时期白银铜钱并行,官方几次想规定一个固定比价,最后都行不通。而王莽竟要维持六种货币间的固定比价,显然是根本办不到的。至于说规定比价是否合理,那就更难免有问题了。

有些货币本身的等级划分也存在问题。如在实际生活中怎样区分元龟、公龟、侯龟和子龟;怎样区分大贝、壮贝、么贝、小贝和余贝;都是困难的。试想如果交易中使用龟、贝,光凭眼睛怎么能准确地判断哪些够大贝的尺寸,哪些只够么贝的尺寸;哪枚龟板是侯龟,哪枚龟板是子龟?这些规定真有些纸上谈兵的味道。再拿布币来说吧,布币上面有币文,标出了价值从理论上讲是不会有问题的。但实际上,布币分十等,每等之间大小只差一分(十分之一寸),如果币文模糊,辨认起来也会遇到困难。而每等布币间的价值差,却有上百钱。

在上述钱、布中,有不少是属于虚额大钱的,所以,六名二十八品制度推行不久,就出现了严重的盗铸现象。王莽便立法:“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人为奴婢。”(〈汉书·王莽传》)由于百姓不愿使用布货,王莽又下了一道近乎可笑的命令:不论官员还是平民,凡到外地,必须携带布货,不带者,旅店驿站不得收留,关卡不准通行。官员进入宫殿,也必须携持布货。同时禁止携带五铁钱,违禁者流放边远地区。

最早的铁钱

王莽新朝被人民起义埋葬了。在新朝走向灭亡和东汉王朝巩固之前,是一段混乱时期。在这一短暂的时间里,却有两个政权铸行了钱币。

在推翻新朝的斗争中,为了号召群众,人们拥立了汉朝皇族中已经沦落为平民的刘玄为天子,改元更始。更抬二年(公元24)曾铸造五铁钱。这种钱与西汉五铢很接近,只是由于后来发现了当时铸钱的钱范,才能把这种钱同别的五铢钱区别开来。

在这一混乱时期,四川出现了公孙述割据政权,他自称蜀王,维持政权一直到东汉建武十二年(公元36)。《后汉书·公孙述传》记:“(公孙)述废铜钱,置铁官钱。”这是关于官方正式铸行铁钱的最早记录。在此以前,也可能铸过铁钱。以前曾有铁质布币、铁半两存世或出土,但很难确定它们是官方所铸的正式钱币还是私人盗铸的伪钱,是正式行用的钱币还是专给死者用的冥币。

所以公孙述铸行铁钱,这在历史上有特殊意义。不过,公孙述铸行的铁钱是什么样子,史书没有记载,今人认识不一。有人认为是四川出土的一种币文为“五金”的铁钱,有人则认为这种钱钱文的风格不像汉代文物。有人认为可能是一种铁制五铢钱,但史书却记公孙述铸铁钱后,当地百姓不满,流传民谣说:“黄牛(指王莽)白腹(指公孙述),五铢当复。”如果公孙述所铸币文为“五铢”,民谣就不应该讲“五铢当复”。

另外从记载看,东汉也可能铸行过铁钱。晋朝人皇甫谧写的《高士传》记,东汉灵帝时,郭泰看不起史弼,史弼每次见到郭泰,都行两次礼,而郭泰还礼时只还一次。门人问郭泰为什么要这样,郭泰回答:“铁钱也,故以二当一耳。”(《通典》引)意思是说,他的礼不值钱,我同他之间,就好比是铜铁和铁钱一样,是二比一的关系,我回礼一次就等于他行的二次礼了。郭泰这样打比方,说明当时铁钱应用得较为广泛,而且有了铜钱、铁钱间的固定比价,但此事只在这一处有记载,是孤证,其可靠性还有待进一步证实。

谷帛为币

一般讲,在金属货币广泛行用以前,总有一个物物交换的阶段,在这二者之间,有一段时间人们往往用某-二种生活日用品--例如盐、粮、布匹、牲畜--作为交换媒介。在中国,这种情况不明显,但我国在金属铸币甚至贵金属货币得到广泛应用之生,却出现了贵金属退出流通领域、谷帛成为法定货币的反常现象。

以谷帛作货币,在动乱时期是有其合理性的。谷是食品,帛是服用品,都是人们生活必需品,也是动乱时期最宝贵的东西,同时又是农家可以自己生产的物品。但是用谷帛作货币,弊病也是明显的,就在“以谷帛为币”的命令颁布数年之后,已发生了“巧伪渐多,竟湿谷以要利,作薄绢以为市,虽处以严刑而不能禁”的情况。早在西汉时期,当有人提出要停止使用铜钱时,反对者就已指出“布帛不可尺寸分裂”(《汉书·食货志》)。东晋孔琳之讲谷帛为币的坏处:“谷帛为宝,本充衣食: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东晋人索铺专门批评以帛为币,说:“裂匹以为段数,缣布既坏,市易又难,徒坏女工,不任衣用。他们的批评都很有说服力,但是在晋以后谷帛却仍然长时期地被用为货币。大

《宋书·刘秀之传》记,刘宋前期,“汉川(今陕西南郑一带)悉以绢为货”。《隋书·食货志》记:“梁初,唯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陈朝“承梁丧乱之乱”,“兼以粟帛为货”。北齐“冀州之北,钱皆不行,交贸者皆以绢布”。其他史籍也记载了类似情况。只是被排斥的铜钱被请回来以后,就由原先的谷帛为币变为钱、谷帛同时为币。

在谷、帛二者之间,“谷”价低质量,不便应用,所以似乎用“帛”的场合更多。前文讲到晋代皇帝以绢布代金钱赏赐臣下,其实不只晋代,整个南北朝甚至唐时期都时常有赏赐绢布的情况。不但赏赐绢帛,而且官兵俸禄也部分地支给帛,北齐时甚至以匹帛定俸禄等级,如规定“官一品每岁禄八百匹”,“九品二十匹”等(《隋书·百官志》)。支出用帛,相应地税收也往往收帛官方还用帛来量刑,如规定偷盗物品折合帛若干匹就判什么罪等。南朝萧齐的竟陵王萧子良甚至讲:“钱帛相半,为制永久”。(《南齐书·武帝十七王传》)

0 阅读:0

君达看文物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